关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办学公告
根据《江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赣州市弘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终止办学,该校自公告之日起终止办学,不得继续招生和举办相关教育活动,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废止。
办学校名称 |
举办者 |
办学地址 |
培训项目 |
赣州市弘艺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何爱明 |
赣州市章贡区文化大厦五楼 |
人力资源管理师、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师、互联网营销师。(四级) |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