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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湘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碳酸锂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来源: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5-06-10 14:23:58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10-2025年6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江西湘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碳酸锂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地点

江西大余工业园新华工业小区

建设单位

江西湘南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赣州格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额度:项目总投资2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0万元,占总投资的1.19%。本项目主要投资为设备投资9000万元,流动资金5000万元,其他资金7000万元(包括环保投资)。

产品方案:主要产品为电池级碳酸锂15000吨/年,并副产元明粉73483.25吨/年。

建设内容:项目主体工程租赁焙烧生产区、磨粉卤水车间、电池级碳酸锂车间102、电池级碳酸锂车间107-2、电池级碳酸锂车间108等主体工程,原料仓库1~3#、成品仓库1~2#等贮存工程,办公楼、生活服务中心、机修车间、配电房、专家楼(含化验室)门卫室和宿舍等公辅工程,新建废气治理设施、废水治理设施(污水处理车间)、噪声治理设施、固废暂存设施、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等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一)施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针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地面扬尘,施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施工计划和合理组织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和避免在大风情况进行扬尘量大的施工作业。

2)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施工单位采取围挡、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和禁止高空抛物等措施,抑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量。

3)施工场地配备一些洒水工具,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保持场地的路面和空气具有一定湿度,防止浮尘,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和洒水次数。

4)运输车辆进出工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汽车行驶扬尘。

5)及时回填土方,材料的堆放要规范,散粒堆料要遮蔽、覆盖,以减少由于风吹堆料而卷起的扬尘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

6)挖填方及砂石料的运输必须采取封闭,杜绝运输途中土石及建筑材料沿路漏撒,使施工产生的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7)安装设备过程产生的钻孔粉尘建议采用便携式吸尘器进行吸尘,减少粉尘的产生。

8)装修过程优先选用水性环保漆,在使用大量防腐防渗涂料的区域建议设置临时活性炭吸附装置,车间优先安装通风设备并加强通风,减少装修废气对区域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合同中要求施工单位满足环保有关规定。

2)、施工前要做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施工时应建工地临时排水沟供雨水外排,还可筑土堤阻止场外水流入整平区域内,防止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有积水。

3)、尽可能回用冲洗水及混凝土养护水;施工期雨污水、打桩泥浆污水及场地积水应经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将上清液排放,泥浆用泥浆车运走。车辆、机械冲洗及维修等产生含油污水的施工点,应设置小型隔油、集油池。排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排放标准。

4)、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涤废水和粪便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5)、在排除捣浇混凝土时产生的泥浆水时,建议在施工现场挖一座简易沉淀池,将泥浆水沉淀后再排放,严禁将泥浆水直接外排。

6)、各类施工材料应有防雨遮雨设施,工程废料要及时运走。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降低声源噪声:施工设备选型时尽量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固定机械与挖土、运土机械;提高设备安装质量,主要设备均应采取减振防振措施;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2)、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置声屏障以减轻噪声影响,厂界四周按规定高度筑围墙。

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夜间施工必须报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同意。在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周围设置一些临时的隔声屏障,以减小噪声影响。

4)、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声,运输车辆进入现场适当限制车速,禁止鸣笛。

5)、针对距离居民点较近的南侧厂界,应在围墙设置隔声屏障或吸音材料,减小噪声对居民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机械运转的废机油、润滑油和机修劳保用品属于危废,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余建筑垃圾将运送至园区管委会指定的处置场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装修废弃物:主要有废油漆桶、废涂料桶、装修材料包装袋、装修产生的废弃瓷砖、废弃材料(砖块、五金材料)等,其中废油漆桶、废涂料桶属于危废,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余装修材料包装袋、装修产生的废弃瓷砖、废弃材料(砖块、五金材料)等,将运送至园区管委会指定的处置场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影响。

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生态影响防治措施

1)、施工时,厂内土方临时堆放场地周围应修建防止水土流失的临时防护设施;

2)、尽可能缩小施工作业带宽度,以减少对地表的碾压;

3)、切实做好泥浆池的防漏防渗处理,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4)、及时妥善地处置和处理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废物;

5)、尽量减少占地面积。严格限制施工人员及施工机械活动范围;

6)、管沟回填时,应留足适宜的堆积层,回填后剩余的弃土应修渠埂,不得随意丢弃;

7)、妥善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对生态环境造成重大污染。

(二)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及影响

1)锂云母卸料、投料粉尘和锂辉石卸料、投料粉尘采用负压+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合并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通过排气管引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2)锂云母烘干、焙烧废气和锂辉石晶化焙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布袋除尘+三级碱液喷淋处理后合并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通过排气管引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3)玻璃粉原材料投料粉尘采用负压+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废气通过排气管引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4)玻璃粉原料破碎粉尘采用负压+两级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废气通过排气管引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5)玻璃粉浸出废气采用导气管+三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合并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废气通过排气管引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6)锂辉石酸化焙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布袋除尘+两级碱液喷淋处理后合并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废气通过排气管引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7)碳酸锂烘干废气采用高效旋风+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7排放,废气通过排气管引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8)钾钠盐烘干粉尘采用高效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8排放,废气通过排气管引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9)硫酸钠烘干废气采用高效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废气通过排气管引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10)配液废气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废气通过排气管引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11)化验室废气采用通风柜+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合并经过22m高排气筒DA009排放,废气通过排气管引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各污染物均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要求。

12)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物料在贮存和生产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做好原料储罐、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严格防止跑、冒、滴、漏,减少污染物无组织外排;在各车间墙壁安装排风机进行换气,将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及时排至室外,保证良好的作业环境。设置以焙烧区、原料库1、原料库3、电池级碳酸锂车间(107)、电池级碳酸锂车间(107-2)边界为起点向外延伸50米的范围,共同组成的项目卫生防护距离。

2、废水防治措施及影响

本项目厂区内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汇集后,由路边雨水口接入地下雨水管道,统一排出厂外。

本项目外排废水内设重金属废水处理单元预处理涉重废水(废气治理用水和初期雨水),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1车间设施废水排放口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类污染排放标准和《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6/1149-2019)标准要求后,再与其废水混合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间接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放标准和大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水质标准要求与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废水总排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章江,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处理达标后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大余县新华工业园重金属废水集中深度处理工程+大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后经大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水管道排入章江,通过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废水均得到了有效处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本项目外排废水进入大余县新华工业园重金属废水集中深度处理工程+大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该项目废水是可行的,在运营期废水对章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防治措施及影响

项目主要噪声源是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这些设备噪声经消声、减振和采取隔声罩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影响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有云母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玻璃粉布袋除尘器收集尘、锂辉石布袋除尘器收集尘、碳酸锂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元明粉布袋除尘器收集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相应本项目生产工序;废布袋、废压滤滤布、纯水制备产生的废滤芯、废旧包装材料、废耐火材料、浮油渣收集后运至运交由资源回收企业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有锂云母浸出渣、锂云母除杂渣、锂辉石浸出渣、锂辉石除杂渣、玻璃粉浸出渣、玻璃粉除杂渣、钾钠盐、精除杂渣、废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渣、废矿物油、沾染矿物油包装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在线监测废液、分析室废液(含废弃化学品)为危险废物,定期外委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交工业园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项目拟在厂区内除杂渣库设置独立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占地面积50m2,有效库容为80m3,用于暂存除浸出渣、除杂渣和危废以外的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要求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地面用混凝土硬化,在硬化后的混凝土表面涂覆一层玻璃钢防腐、防渗,确保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0-7cm/s。

拟在厂区内除杂渣库设置独立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30m2(有效容积25m3),用以储存废水处理污泥、废气处理渣、废矿物油、沾染矿物油包装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和劳保用品、在线监测废液等危险废物,采用密闭包装桶盛放危废。危险废物暂存库、浸出渣库1、浸出渣库2、除杂渣库玻璃粉除杂渣暂存区均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

5、地下水与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影响

本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降低地下水污染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影响程度。为了解和监测地下水与土壤变化情况,分别在垇头(地下水流向的上游)、项目所在地(污水处理站东侧)、项目地下水上游、项目地下水下游(厂区内西南侧)、对面排(地下水流向的下游)设1个地下水监控井。并分别在污水处理站和主要排放口附近设2个土壤跟踪监测点。

公众参与情况(摘自环评报告)

建设单位于2024910日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江南都市报对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等信息进行了公示,在此期间,登报公示2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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