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共资源交易 > 办事流程

市本级政府采购须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1-07-02 09:48:00访问量:

在履行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职责之中,经常面对来人来电咨询政府采购事宜,选择什么采购方式?怎么分包?需要什么材料?怎么进行协议供货等等。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江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0]17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2020年版目录”,见“政策法规”栏目),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梳理,汇编如下:

一、关于采购目录问题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目录内的项目,省、市、县通用,备注栏内规定限额(含)以上的项目,委托政府集中采购代理机构进行采购,限额以下的,采购单位自行采购。

(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未列项目,各主管预算单位按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采购限额标准

1、公招限额:省、市、县公开招标金额都是200万元

2、分散限额:货物、服务项目,市、县30万元工程项目为60万元。限额以上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或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依法组织采购。

二、关于采购项目备案操作流程问题。市直各单位配有各自的账号及密码,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可咨询江西国泰新点软件公司驻赣州的技术服务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三、关于委托采购项目所需材料问题

(一)基本材料。无论哪种采购方式的项目,都需要提供备案表、项目参数、合同(纸质盖章、电子文档发采购部邮箱gzzfcg@qq.com)、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委托合同一式两份。

(二)评分标准。公开招标及竞争性磋商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采购人须提供评分标准的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及电子档。

(三)进口产品项目。必须提供赣州市财政局出具的进口产品备案审批通知文件、专家论证材料。

(四)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必须提供主管部门关于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文件;达到公开招标限额及以上的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必须递交财政局批复文件资料。

四、关于采购方式选择问题。采购方式分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六种方式。

根据采购目录规定,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适应情况见附件)。

五、关于协议供货问题。协议供货相关货物、服务,以及限额、期限、供应商等信息,请各采购人凭单位账号及密码登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按要求执行。

(一)省协议供货。市财政局先后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传统动力及新能源汽车等协议供货文件,将不定期更新。

(二)市协议供货。公开招录了定点饭店等协议供货。

六、政府采购流程

详见“操作流程”栏目“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预留好时间。采购项目要预留好采购时间,由于采购环节多,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不确定性等因素,如果没有提前量,预留时间短,届时将被动、甚至措手不及。

(二)选择合适采购方式。项目预算未达公开招标限额,选公招未尝不可,但竞争性磋商方式也是采取综合评分法,符合法律规定,时间更短。

(二)落实协议供货文件实践证明,协议供货是提高采购效益,方便采购各方的一种有效的举措,请各采购人根据文件精神抓好落实。

本须知是以2020年版目录为基础,如调整或修订,从其调整或规定。

八、联系方式

(一)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赣州市文明大道34号财政大楼4

电话:8131616

(二)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9号市行政审批局楼403

电话:8390861

(三)新点软件公司

国泰新点软件、省协议供货等技术咨询电话:8161315或者4009980000

附件:政府采购方式对比表

202171

文章关键词:
分享文章到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