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公示
根据《江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6号)规定,我局对以下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符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04日,公示无异议的,我局将予以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讯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9号
邮编:341000
监督电话:0797-816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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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名称 |
举办者 |
办学地址 |
变更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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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飞扬职业培训学校 |
谢名程 |
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11号赣州市体育中心A1栋 |
法定代表人由谢名程变更为蓝飞。 |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