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赣州市鑫江南职业培训学校
终止办学的批复
赣州市鑫江南职业培训学校:
报来《关于赣州市鑫江南职业培训学校注销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江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6号)有关规定,同意赣州市鑫江南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办学,收回办学许可证,并向登记部门注销登记。
此复。
2025年0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