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申请公示
根据《江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6号)规定,我局对以下企业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符合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变更校长要求,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4月08日至2024年04月12日,公示无异议的,我局将予以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讯地址:赣州市长征大道9号
邮编:341000
监督电话:0797-8161965
序号 |
拟办学校名称 |
校长 |
办学地址 |
拟变更内容 |
1 |
赣州市明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
刘春华 |
赣州市章贡区百家岭2号 |
校长变更为:廖有斌 |
2024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