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终止办学公告
根据《江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6号)规定,经研究,决定赣州市文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终止办学,该校自公告之日起终止办学,不得继续招生和举办相关教育活动,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废止。
办学校名称 |
举办者 |
办学地址 |
培训项目 |
赣州市文锦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张万、甘红、鲁卓 |
赣州市章江北大道142号春江花月34号办公楼 |
育婴员、养老护理员、电子商务师、农业技术员。(中级) |
2024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