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9号)、《江西省尾矿库销号管理办法》及《大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余县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龙口尾矿库销号有关事项的批复》(会府办复字〔2022〕5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大余县宏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生龙口尾矿库安全生产许可证((赣)FM安许证字[2021]B0020)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