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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剑鑫科技公司年产3万吨合成树脂助焊剂等电子化工产品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批复

来源: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4-12-27 17:10:09访问量:

赣市行审证(2)字〔2024〕114

关于剑鑫科技公司年产3万吨合成树脂助焊剂等电子化工产品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批复

剑鑫科技(龙南)有限公司:

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你单位提出的剑鑫科技公司年产3万吨合成树脂助焊剂等电子化工产品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受理后,经组织专家和有关单位对你单位提交的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文件、资料内容(和现场情况)的审查,同意该建设项目通过安全条件审查(赣虔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4〕034号)。请将《剑鑫科技(龙南)有限公司剑鑫科技公司年产3万吨合成树脂助焊剂等电子化工产品项目安全条件评价报告》作为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依据之一。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开工建设。此外,如果该建设项目周边条件、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变更了建设地址,应当重新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并及时向我单位重新申请该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本意见书自颁发之日起有效期为两年,有效期满未开工建设的,本意见书自动失效。

联系人:陈建东  联系电话:8161383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25日

抄送:赣州市应急管理局,龙南市应急管理局,广东万思邦科技有限公司。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办公室 2024年12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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