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江西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四五”发展规划》,经审核,对信丰县商务局申请规划确认且材料合格的加油站网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2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1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13日前,将有关材料报至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9号
监督电话:0797-8161331
邮政编码:3410000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2年5月6日
具体为:
一、新建加油站1座:
序号 |
地区 |
加油站名称 |
地址 |
规划编号 |
申报单位/个人 |
1 |
信丰县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信丰石油分公司新龙加油站 |
信丰县大塘埠镇羊马村105国道东侧 |
GB-069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赣州信丰石油分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