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日-2025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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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耀能新能源2021年度年产12GWh锂电池(赣州)工厂110KV降压站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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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省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旭日大道南侧、唐龙大道东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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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耀能新能源(赣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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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西南大融汇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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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代码2106-360799-04-01-603095,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永久用地1440m2,位于耀能新能源(赣州)有限公司厂区内北侧偏西区域;主体工程拟建110kV降压站一座,为户外式布置,主变压器2台,容量为2×31.5MVA,无功补偿6MVar SVG,110kV进线间隔2个(一回至星光变,一回至三江边);新建接引厂区内部道路等辅助工程,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电磁防治等环保工程。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等要求,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投资总额1035.5万元,环保投资37万元,占总投资的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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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降压站已建成运行,施工期污染已结束。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污染主要有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巡查维护人员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废变压器油、含油废物及废旧蓄电池。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对变电站四周围墙外和电缆线路周边加强植被的抚育和管护。 (2)制定和实施各项环境管理计划,检查环保治理设施运营情况,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营。 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降压站运营期无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降压站采用雨污分流制,依托建设单位现有管网;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建设单位现有项目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新能源汽车科技城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依托市政管网排入白塔污水处理厂尾水干管后排入赣江(共用白塔污水处理厂排口)。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加强变电站的运营管理,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东侧、南侧、西侧)、4a类(北侧)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由站内垃圾箱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主变泄漏的废变压器油临时储存于事故油池中,含油废物与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储存于建设单位现有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过程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电磁环境防治措施: (1)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 (2)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 (4)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50Hz频率下,工频电场强度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100μT。 3、项目变压器四周设封闭环绕的集油沟,降压站内设置1座有效容积36m3的事故油池,其有效容积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要求,并设置油水分离措施,采用具有防渗性能钢筋混凝土浇筑,确保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不外溢至外环境。 4、环境监测措施 工程完成运行投产后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1次,正常运行后主要针对环保投诉情况进行监测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主要设备大修前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发生投诉或运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监测(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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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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