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科睿药业年产7吨原料药技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4日 - 2025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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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科睿药业年产7吨原料药技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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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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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江西科睿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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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赣州科净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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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技术改造,代码2501-360702-07-02-930803,位于江西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产业园,技改面积3800m2,厂区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15.0084°,北纬25.8381°。 为配合企业相关产品上市,依托原有项目厂房,对原料药一车间(171车间)和原料药二车间(172车间)进行技术改造,即本技改项目;在171车间二层新建一条原料药合成产线,172-02利旧生产线新增产能,对171车间三层171-04、171-09生产线进行管道改造等。技改项目建设不新增用地,涉及的建构筑物及配套公辅设施均为利旧。技改项目产品为玛舒拉沙韦、奥拉帕利、布立西坦三个品种原料药,技改新增产能4.949吨/年,技改后全厂总产能7.703吨/年(技改涉及生产线产能为7.654t/a,其中玛舒拉沙韦原有产线0.474t未涉及变动)。 项目水源由市政管网供给,供电由园区市政电网接入。总投资3000万元,环保投资47万元,占总投资的1.57%。劳动定员依托现有项目,同时新增劳动定员5人,年工作300天,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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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报告书施工期大气、地表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环境管理、文明施工;项目依托原有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已建好,技改仅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污染物主要是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废气主要是设备安装期间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电焊作业产生的电焊烟尘等;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固废主要是设备包装废弃物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噪声主要是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应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 ①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原料药一车间、原料药二车间产生的车间工艺废气经设备自带冷凝器一次冷凝收集,一同汇入原料药一车间顶部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水喷淋/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含活性炭脱附+脱附冷凝)”工艺处理,处理后废气由引风机引至2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冷凝废液作为危废处理,活性炭脱附后的溶剂经过脱附冷凝后,引至2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无组织废气主要包括生产区未收集废气、原料及产品储运扩散废气、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废气、污水输送管道和处理装置挥发废气。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如下:项目各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采用密闭输送方式,防止泄漏,装置中无组织挥发的物料较少;设计阶段按照设计标准和工程经验选用适当的设备和管道材料,将设备和管道腐蚀控制在合理范围;通过严谨的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减少误操作;生产车间安装排风机、加强通风,厂区空地、路边及围墙侧种植黄杨、夹竹桃、悬林木、广玉兰、杉树等树种以及其它花草等,形成多层次隔离带与防护林带;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pH值等关键运行参数,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限值要求。 ③防护距离设置 项目设置以原料药一车间、原料药二车间边界外扩50m范围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 2、废水防治。项目厂内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体制;废水主要为原料药合成工序中的原料药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真空泵排放的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废水分类收集至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经“高浓原料药废水池+三维电解+调酸池(预留)+铁碳微电解(预留)+芬顿氧化池(预留)+混凝絮凝池(预留)+初沉池(预留),低浓原料药废水池+低浓原料药废水调节池+异相氧化系统+原料药配水池(与预处理后高浓原料药废水混合)+综合调节池+混凝沉淀池1、2+配水池+PEIC厌氧反应器1、2+两级A/O活性污泥池+二沉池+气浮池+臭氧催化氧化系统+清水池”等工艺进行处理,须满足《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中最严格标准后,通过130m专管接入市政管网,最后排入贡江。 3、噪声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离心机、干燥机、泵以及机械传动设备等。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设备加装防振垫隔声罩和消声器、加强设备维护、加强生产管理、生产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门窗采用隔声效果显著的材料和结构方式、车间墙壁设置吸声材料等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类别及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普通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委托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回收;依托现有项目1处一般固废暂存场,占地面积42m2(有效容积40.32m3),一般固废暂存场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建设和管理。 危险废物:废原料包装材料、滤渣、废渣、有机相废液、水相废液、浓缩废液、离心废液、过滤废液、洗涤废液、废液、过滤母液、滤液、过滤滤液、废气处理系统冷凝废物、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产生滤饼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依托现有项目1处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247m2(有效容积237.12m3),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和管理。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源头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生产设备、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等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避免泄漏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分区防控:将精烘包车间、原料药一车间、原料药二车间 危险废物暂存库、棚桶库、危化品库、废水处理站、导流渠、污泥脱水机房等污水处理系统构筑物、事故应急池等设为重点防渗区,采用工膜+混凝土构造+至少2 mm厚的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防渗性能须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6m,防渗层渗透系数K≤10-7cm/s;将一般固废暂存场、原动力车间、氢化车间等区域设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等进行防渗后,防渗性能须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1.5m,防渗层渗透系数K≤10-7cm/s;将办公区和厂区道路等区域设为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污染监控、应急响应: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2个土壤跟踪监测点,建立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监控制度、环境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制定监测计划,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全厂涉及环境风险物质包括硫酸、乙酸酐、N,N-二甲基甲酰胺、氯化氢、盐酸、低亚硫酸钠、二氯乙酰氯、乙酸乙酯、甲醇、二氯甲烷、正己烷、硫酸二甲酯、氯甲酸异丙酯、醋酐、甲苯、乙酰氯、醋酸、磷酸、乙腈、氯化亚砜、苯酚、异丙醇、丙酮、甲基叔丁基醚、氨水、丁酮、乙酸、正丁醇、三甲基氯硅烷、三氯氧磷、环己烷、三氯化硼、叔丁基甲基醚、碘甲烷、石油醚、氯磺酸、三氯化铝、哌啶、乙二胺、 乙腈、三乙胺、工艺废水、滤渣和废液等。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环境风险物质泄漏、火灾事故及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和固废暂存设施失效导致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污染。项目通过采取贮存、生产、火灾爆炸和事故排放等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依托现有2100m3事故池;并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结构。在落实上述环境风险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实施后COD、NH3-N、VOCs排放量须满足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COD≤0.968t/a、NH3-N≤0.114t/a、VOCs≤0.860t/a)。 (五)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 (六)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开展好项目污染源定期(自动)监测和周边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七) 以新带老要求。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提出的以新带老要求,解决好现有项目存在的环境问题,完善相关防治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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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5年4月17日在企业官方网站进行了项目的第一次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建设单位于2025年8月25日在企业官方网站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示,在此期间,又于8月的26日、29日在《江南都市报》登报两次,公示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方式和途径,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征求意见稿公示的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