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年处理3000吨中药材提取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8日 - 2025年12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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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年处理3000吨中药材提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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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江西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沙河产业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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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江西青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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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单位 |
赣州科净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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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
建设性质:技改; 建设内容:依托现有中药提取区、锅炉房、质检楼、中药材库、干柴棚、甲类罐区和危险化学品库1等; 占地面积:302121.33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投资总额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占总投资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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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依托原有厂房进行生产,厂房已建好,技改仅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污染物主要是废气、废水、固废、噪声等污染物。废气主要是设备安装期间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电焊作业产生的电焊烟尘等;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固废主要是设备包装废弃物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噪声主要是施工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应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质检酸性废气通过两套“通风橱+碱液喷淋”进行收集处理,收集效率为 65%,处理率为 90%,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5m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酸性废气中氯化氢经处理后其排放浓度可符合《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标准限值要求,硫酸雾、硝酸雾经处理后其排放浓度可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质检有机废气通过两套“通风橱+活性炭吸附”进行收集处理,收集效率为 65%,处理率为 30%,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5m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有机废气经处理后其排放浓度可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标准限值要求。 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通过8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经处理后锅炉烟气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可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721-2014)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大于85%)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 ②无组织废气 项目各装置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地采用密闭输送方式,防止泄漏,装置中无组织挥发的物料较少。同时,设计阶段按照设计标准和工程经验选用适当的设备和管道材料,将设备和管道的腐蚀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通过制定严谨的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减少误操作。并在生产车间安装排风机,加强通风,在厂区空地、路边及围墙侧种植黄杨、夹竹桃、悬铃木、广玉兰、杉树等树种以及其它花草等,形成多层次隔离带与防护林带,以降低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确保厂界污染物浓度满足标准要求。 企业应建立台账,记录废气收集系统、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如运行时间、废气处理量、操作温度、停留时间、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吸收液pH值等关键运行参数。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另外,环评要求以车间、质检楼、储罐区等单元划定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区域内今后不得迁入人群居住、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本环评批复后须送达当地相关部门备案,确保卫生环境防护要求得以保证。 通过以上措施可最大限度地减轻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措施可行。 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分别以穿心莲提取车间、磺化车间、综合提取车间、储罐区为边界向外延伸50米的范围,质检楼为边界向外延伸100米的范围。距项目污染源边界(质检楼)最近的敏感点为西北面约153m处的杨仙老年公寓,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内无居民区、医院、学校等大气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提取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拖洗废水、质检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纯水制备废水及锅炉废水等。 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均依托科睿药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较严值后排入贡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为干燥机组、真空浓缩器、蠕动泵、压滤机泵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75~90dB(A)。选用低噪音设备、消声减震、加强操作管理和维护、合理布局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a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系统粉尘、药渣、废包装、废布袋、纯水制备系统产生废滤芯和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滤布、废试剂瓶、穿心莲提取车间废活性炭、废活性炭、质检废液、报废药物、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和职工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废活性炭、质检废液、报废药物、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除尘系统粉尘委托环卫部门清运,药渣、穿心莲提取车间废活性炭经赣州市沙石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压缩打包后运往赣县王母渡生活垃圾焚烧厂焚烧,废包装、废布袋、废滤布集中收集后由废旧资源单位回收,纯水制备系统产生废滤芯、废反渗透膜、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由供应商回收利用。 本项目依托原有项目设置的一个60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有效容积为57.6m3,本项目年产一般工业固废6.819t/a(去除药渣及穿心莲提取车间废活性炭),库区暂存能力为30t,因此建设单位依托原有项目已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库是可行的。暂存库设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 项目在厂区内在危化品库东南侧新建的危废暂存库,占地面积18m2,有效容积17.28m3,本项目危废产生量为8.54t/a,设计暂存能力10t,可容纳全厂危险废物8.54t/三个月,因此,现有18m2危废暂存库可满足本项目需求。危废暂存库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库房密闭,防风、防雨和防晒,危废分别采用桶装或袋装后暂存在厂内设置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各危险废物分区存放,并设置标识牌;地面在混凝土硬化的基础上涂覆三布五涂环氧树脂进行防腐防渗。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生产设备、危废暂存库等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避免泄漏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分区防渗: 1)重点防渗区 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不能发现和处理的区域或部位,主要包括储罐区、危化品库、磺化车间、质检楼、穿心莲提取车间、综合提取车间、危废暂存间。其防渗技术要求为: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至少1 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10-10 cm/s),或2 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 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可采用①土工膜+沥青混凝土构造或②土工膜+混凝土构造。 2)一般防渗区 指对地下水环境有污染的物料或污染物泄漏后,容易发现和可及时处理的区域或部位,主要包括一般固废暂存间等。 一般防渗区防渗性能应不低于厚1.5 m,渗透系数为1×10-7 cm/s的粘土层的防渗性能,应参照GB16889的防渗标准,采用双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下层人工合成材料防渗衬层下应具有厚度不小于0.75 m,且其被压实后的饱和渗透系数小于1×10-7 cm/s的天然黏土衬层,或具有同等以上隔水效力的其他材料衬层;两层人工合成材料衬层之间应布设导水层及渗漏检测层。 3)简单防治区 指没有污染物泄漏或泄漏物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的区域或部位,主要有消防控制中心、食堂及会议中心、中药材库、干柴棚等。视情况进行防渗或地面硬化处理。 污染监控:本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1个土壤表层监测点,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pH值、砷、汞、氰化物,每年监测一次,土壤跟踪监测因子为pH值、汞、砷、氰化物、甲苯,每年监测一次。 应急响应:制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环境风险因素主要有废气、废水事故排放,原辅料、危险废物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等,涉及危险物质主要有危险废物、废水和废气。项目通过加强风险管理、废气防范、地表水风险防范、其他事故防范措施管理,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并制定应急预案。事故废水依托科睿药业废水事故池,有效容积应为2100m3,在取得消防部门认可的前提下,可兼作消防废水收集池,一旦发生物料泄漏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收集装置,避免由此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池设为地下或半地下式,并确保废水能自流进入事故池,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泄漏事件,并保持事故池处于空置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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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已经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共参与办法》开展公众参与工作,于2025年4月11日在青峰医药集团网站进行了项目的第一次公示,于2025年7月31日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第2次公示,于2025年8月4日和8月6日在《江南都市报》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有关反馈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