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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元泽钨钼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钨合金制品二期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来源: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5-11-05 10:31:01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115日-2025年11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江西元泽钨钼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吨钨合金制品二期项目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

大余县新华工业小区

建设单位

江西元泽钨钼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龙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重大变动),原项目环评外购瓶装氢气和瓶装氮气进行生产,现为适应生产需要,拟使用液氨分解工艺替换外购瓶装氢气和瓶装氮气进行生产。项目占地面积:13900m2行业类别及代码:C3240有色金属合金制造、C2619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项目投资: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9万元,占总投资的1.08%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丙类车间1、丙类车间2、甲类车间1、乙类仓库、综合楼、公用工程用房及其他配套设施等;项目建成投产后,年产钨合金产品600吨劳动定员为54人,年工作时间为250天,每天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冲洗废水实行统一收集、管理,经沉淀、隔油后,回用于路面洒水或绿化;生活污水依托园区现有已建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围挡、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等措施;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减少洒落;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选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加强维护保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采用清洁能源。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现场布局;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定期维修、养护。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应按照赣州市城市市容卫生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申报,妥善弃置消纳;生活垃圾设置收集设施,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厂内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体制。项目废水主要有设备冷却循环水、乳化液配置用水、地面冲洗废水、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

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乳化液配置用水循环使用不排放;地面冲洗废水收集进入废水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清洗废水作为固废委外处理;初期雨水由初期雨水收集池(兼应急事故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外排废水达到江西大余县新华工业园重金属废水集中深度处理工程进水水质标准及《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较严值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大余县新华工业园重金属废水集中深度处理工程+江西大余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包括配料废气、成型剂熔融废气、预烧结废气、高温烧结出料废气、喷砂处理废气、产品磨削加工废气、液氨钢瓶大小呼吸废气和恶臭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预烧结废气采用冷凝回收进行处理,未凝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②无组织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配料废气约90%散落在投料口周边的车间地面,拟采用工业吸尘器定时清理车间及投料口周边粉料,剩余粉尘以无组织排放。

成型剂熔融废气仅开盖出料时产生,设置密闭车间,废气由车间排风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高温烧结出料废气仅开炉时产生,废保护性气体在炉尾明火点燃处置,出料废气拟采用移动式工业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喷砂处理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产品磨削加工废气和液氨钢瓶大小呼吸废气产生量较小,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恶臭废气采取加强通风,周边加强绿化,种植净化空气能力强的植物等措施无组织排放。

采取上述措施后,无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限值要求。

③防护距离设置

项目所有污染物贡献浓度均可以达到厂界浓度限值要求,且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未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因此,项目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最终确定为丙类车间1、丙类车间2、乙类仓库,甲类车间1边界外扩50m。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环评要求在未来规划过程中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

(3)噪声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圆罐式混料机、等静压机、振动筛、液压机、无芯磨床等设备。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设备、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加强管理,项目各厂界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废坯、残料、次品、工业集尘回收料、废舟皿、废布袋、废包装物、废模具。一般固废暂存一般固废贮存库,其中废坯、残料、次品、工业集尘回收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舟皿返回厂家回收利用;废布袋、废包装物、废模具,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项目设置1处一般固废贮存库,占地面积6m2(有效容积5m3),一般固废贮存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

危险废物:废石蜡、聚乙烯蜡、机加工碎屑、废液压油、设备检修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废分子筛、废催化剂、废液压油桶、废水沉淀池沉渣、废乳化液、清洗废水。各危险废物装入专用容器内贴上危废标签,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外处置。项目设置1处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0m2(有效容积8m3),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地下水与土壤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源头控制:对工艺、管道、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等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降低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避免泄漏造成地下水的污染。

分区防治:将危废暂存间、乙类仓库、甲类车间、化粪池、初期雨水池、废水沉淀池和事故池等设为重点防渗区,采用土工布、HDPE防渗膜、环氧玻璃钢、环氧树脂、环氧沥青涂料等进行防腐防渗后防渗性能应等效于6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将丙类车间1、丙类车间2和一般固废贮存库等区域设为一般防渗区,采用抗渗混凝土等进行防渗后防渗性能应等效于1.5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将公用工程用房、综合楼和门卫室等区域设为简单防渗区,采用一般地面硬化。

污染监控、应急响应: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1个土壤跟踪监测点,建立地下水及土壤污染监控制度、环境管理体系和应急预案,制定监测计划,以便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3、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包括液氨、镍及其化合物、催化剂(镍基)和油类物质等。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环境风险物质泄漏、火灾事故及废气废水污染治理设施和固废暂存设施失效导致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污染。项目通过采取运输、贮存、生产、火灾爆炸和氢气泄漏等相应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设置280.5m3消防水池和384.2m3事故池;并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应急组织结构。在落实上述环境风险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摘自环评报告)

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按要求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和报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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