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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瑞赛科新材料有限公司铯盐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来源: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5-06-27 15:39:02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627-202573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江西瑞赛科新材料有限公司铯盐系列产品项目

建设地点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E-1-4西侧

建设单位

江西瑞赛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环咨(赣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代码2408-360797-04-01-508086,建设性质为新建,厂区地理坐标东经114°46′5.587″,北纬24°50′24.196″,项目总占地27328.2m2,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烘干破碎及包装车间、浸出车间、提纯车间、其他产品车间、碳酸铯室外设备区)、辅助工程(机修间、消防水池、配电房、应急发电房、环保监测间、露天设备及外管架、研发分析楼、门卫)、储运工程(原料及渣库、产品仓库、丙类仓库、储罐区1、储罐区2、储罐区3),供水供电供热等公用工程,配套建设环保工程。以含铯矿石为原料,采用浸出、结晶、净化、除铝、除杂、转化、蒸发浓缩、干燥等工艺,生产铯盐系列产品。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吨铯盐系列主产品(铯明矾、硫酸铯、碳酸铯、氯化铯、碘化铯、甲酸铯)及2415.8522吨副产品的生产能力。

项目用新鲜水1350m3/a,用电834.49kWh/a,由市政公用工程供应;外购蒸汽3.22万t/a。项目劳动定员90人,年工作300天、7200小时,三班制、每班8小时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投资465万元,占总投资1.5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输、装卸和堆场扬尘,施工机械和车辆排放尾气;施工生活污水、场地雨水及施工废水;施工机械噪声,废弃土方、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项目应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落实报告书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

废气:严格施工环保制度,硬化施工道路,及时清扫、冲洗,定期洒水;风速较大应停止施工,绿化空余地块;控制易产尘环节,车辆出工地前进行车轮冲洗,并低速行驶;减少材料使用和储存扬尘,轻装轻卸,项目现场不进行混凝土、砂浆搅拌;装运土方应低于车厢挡板,临时堆放土方遮篷覆盖、定期洒水,尽早清运;车辆机械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加强维护保养,减少其怠速、减速和加速运行时间,保持平稳运行。施工期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施工生产废水(开挖泥浆水、车辆设备冲洗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场地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暂行规定》,严密组织设计施工污水排放,有效处理施工废水,严禁乱排乱流。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规定,施工期雨污水、泥浆水等积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泥浆干化后用于道路绿化或低洼处填料。车辆机械冲洗及维修废水,经小型隔油集油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施工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置后用于场地内降尘、不外排。施工材料应有防雨设施,工程废料及时清运。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提高其安装质量,主要设备进行减振防振,机械设备定期维修养护,设备用完后应即关闭。合理施工布局,同一点位避免安排多台高噪声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必须连续作业夜间施工的,须经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并进行公告。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搬卸物品应轻放减少碰撞噪声,运输车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固体废物:施工挖填方须保持平衡,开挖土方全部回填低洼地或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施工建筑垃圾首选合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运至政府指定地点,临时堆存须定点,并设置防流失防扬尘措施;装修垃圾主要为废纸质、塑料、金属等,分类收集后外售;施工期机械设备维修依托社会维修点,不产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浸出车间投料粉尘和反应废气,提纯车间投料粉尘,化验室废气,食堂油烟,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浸出车间投料粉尘和反应废气经负压集气罩+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提纯车间投料粉尘经负压集气罩+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化验室废气收集后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屋顶烟囱(DA004)排放。以上废气中硫酸雾、HCl、氟化物及颗粒物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173-2015)表3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型油烟净化设施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提纯车间洗滤工序硫酸雾;其他产品车间颗粒物;反应废气中硫酸雾、HCl、碘化物、非甲烷总烃;烘干破碎及包装车间颗粒物;罐区贮存废气、浸出车间、提纯车间及化验室未收集废气中颗粒物、硫酸雾、氟化物。加强物料贮运等环保管理、增加废气收集效率、保持车间通风,厂区空地、路边进行绿化,确保厂界硫酸雾、HCl、氟化物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173-2015)表5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项目设置以“提纯车间、其他产品车间、烘干破碎包装车间、储罐区1、储罐区3边界外延50m”、浸出车间边界外延2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有居民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废水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MVR、三效蒸发器冷凝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分析化验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蒸汽冷凝水回用项目其余用水环节,MVR冷凝水含少量无机盐直接回用;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至厂区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后;碱液喷淋废水收集至厂区综合废水站集中处理;分析化验废水收集经综合废水站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满足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至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道、废气喷淋塔和储罐区围堰或收集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池,再分批次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废水处理站废水经“调节池+中和沉淀”工艺处理,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173-2015)表1间接排放标准、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值(其中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中标准)后,经管网排至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其尾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桃江。

噪声防治措施: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如离心机、气流破碎机等。通过合理布局、选用高效低噪设备、高噪设备加装隔声降噪减振装置、加强设备维护和生产管理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一般固体废弃物有废吨袋、废包装袋、废滤布,危险废物有废包装容器、除铊渣、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液、废试剂瓶、除铊废滤布、在线监测废液,浸出渣、除铝石膏、净化渣为待鉴定属性固废,及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其暂存间运行及管理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及管理;待鉴定属性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渣库,鉴定前按危险废物要求贮存,鉴定后按鉴定结果进行处置,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期外售,如属危险废物应委托危废处置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原则,从污染物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选择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技术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对产生废物合理回用和治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施、废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止跑冒滴漏措施,各类罐、槽等装置架空布设,管线可视化地上铺设。

将浸出车间、提纯车间、碳酸铯室外设备区、储罐区1、储罐区2、储罐区3、原料及渣库、机修间、危化品仓库、化验室、危险废物暂存间、废水处理站、事故池、初期雨水池、废水废液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系统等区域划为重点防渗区,该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K≤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m;将烘干破碎及包装车间、其他产品车间、产品仓库、环保监测间、一般工业固废储存间、隔油池、化粪池、消防水池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该区域防渗层渗透系数K≤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其他区域如门卫室、厂区道路等等区域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地面硬化。

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监测因子为pH、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硫酸盐、铊、水位等,每年监测1次;布设1个土壤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铊、氨氮等,每3年监测1次。

制定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应急预案,一旦发现地下水和土壤污污染事故或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扩散。

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项目运营期环境风险主要为危险化学品运输时事故泄漏,盐酸硫酸储罐泄漏,及反应釜破裂事故造成硫酸盐酸等泄漏燃烧,导致火灾引起大气污染事故;废水池体破裂导致废水流散,造成废水下渗地下水和地表水体污染事故。

严格落实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总图布置和建筑风险、火灾爆炸、废气特别是有害气体事故排放等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废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地下水环境、工程控制风险防范措施和泄漏事故应急对策,设置雨污分流和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项目设置940m3事故应急池(兼作消防废水收集池)和64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浸出车间和提纯车间分别设置10m3、15m3的车间事故收集池。

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运营后,CODNH3-N排放量须满足生态环境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246t/aNH3-N0.0246t/a)。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于2024年9月11在龙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向公众进行第一次环境影响评价公示,于2024年12月4日在龙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向公众进行第二次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并于2024年12月18日、12月19日在《江南都市报》登报两次, 2024年12月3日于中和村村委会现场张贴公式。第二次公示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江西瑞赛科新材料有限公司铯盐系列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民众电话或其他单位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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