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
崇义县古亭变电站11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赣州市崇义县丰州乡雁湖村 |
建设单位 |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
建设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
建设性质:扩建 投资总额:12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占总投资的2.58% 建设内容:本工程在现有古亭110kV变电站内预留空地上新增2号主变,主变容量50MVA,新增无功补偿装置,(4+5)Mvar。本期不新增110kV出线间隔。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
1、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生态影响等。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具体措施如下: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施工期避免雨季施工。施工时需对表土进行剥离,后面用于绿化恢复,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②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避免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③施工临时堆土及物料等均临时堆积在站区空地处,并对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等措施防护,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及时进行固化。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散状材料、临时土石方堆放时采用蓬布遮盖;运送易产生粉尘物质的车辆实行加盖蓬布或密闭运输;石灰、水泥、沙石料等混合过程,尽量在有遮挡的地方进行,材料场布设避开空气敏感点;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在施工场地内设置临时表土堆土场用于堆放临时表土,待施工结束后用于回填。 水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变电站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废水及设备冲洗废水通过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全部回用于冲洗和防尘。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且噪声源强的设备布置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以进行隔声,尽量避免多台施工设备同时产噪;②变电站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只在昼间进行,夜间禁止施工,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③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进入施工场地车辆的速度应低于20km/h,在途径沿线的居民路段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④建设单位应责成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建设单位在接到报案后及时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少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别堆放,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并及时清运,生活垃圾依托变电站现有的生活垃圾桶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现有事故油池扩建过程中若发现事故油池内有漏油,油类物质需按规定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行转移,不可随意丢弃处理。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磁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固体废物等。具体措施如下: 电磁环境防治措施:变电站附近高压危险区域应设警告牌;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变电站内金属构件等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噪声防治措施: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主变装置远离居民侧,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运行期加强变电站内主变及相关设备等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加强变电站运营管理,使设备运行期间处于长期稳定状态,确保变电站周边声环境质量达标。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古亭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运行期不新增污水排放,污水处理依托变电站内少量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站内定期巡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废蓄电池(废物代码为900-052-31)以及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废油(废物代码为900-220-08)均为危险废物。古亭110kV变电站内已设置垃圾箱分类收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蓄电池和含油废物产生后立即交由公司物资部门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在站内贮存。 环境风险防治措施:本期新建一个有效容积10m3事故油池,并设置油水分离措施,并将其与现有事故油池连通,扩建后站内事故油池总有效容积(30m3)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要求。新建事故油池以及连通管道按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不外溢至外环境。事故油池中收集的事故废油或检修废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对于可能发生的变压器事故漏油等突发环境事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环境监测措施 本工程完成运行投产后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一次以及正常运行后主要针对环保投诉情况进行监测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主要设备大修前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投诉或运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监测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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