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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阳明变电站11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来源: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5-05-19 14:44:18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519-2025年5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崇义县阳明变电站110千伏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

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上营村

建设单位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赣州供电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建设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建设性质:扩建

投资总额:11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万元,占总投资的2.61%

建设内容:本工程在原有阳明110kV变电站内扩建2号主变一台,容量为50MVA,无功补偿新增1×(4.0+5.0)MVar电容器,半户内布置。本期工程在变电站预留空地内进行,不新征土地。本期不新增110kV出线间隔。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1、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废水、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生态影响等。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具体措施如下: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施工期避免雨季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②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时,避免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造成污染;③施工临时堆土及物料等均临时堆积在站区空地处,并对临时堆土采取密目网苫盖等措施防护,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及时进行固化。④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活动开始之前,需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限定施工人员的活动区域,尽量控制施工动土范围,以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明确施工界限,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临时施工占地;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并严格监管施工人员行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禁止向生态保护红线排放。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配备专职人员,在无雨日对施工场地进行喷水降尘工作;对易产生扬尘物质的运输车辆进行加盖密闭运输,同时设置配套的污水、泥浆沉淀池,做到污泥不外流;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砂石料混合过程,尽量在有遮挡的地方进行,材料场布设尽量远离大气敏感点;建设单位做好扬尘防治督察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做到“六个百分之百”(即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水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变电站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管理规定,对施工废水进行妥善处理,在施工场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然后才能进行回收,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严禁施工废水乱排、乱流,做到文明施工。本项目距崇义县应急备用水源保护区225m,为减缓工程施工对附近崇义县应急备用水源保护区水质的影响,工程采取以下措施:严格控制作业方式,控制施工范围,仅在现有变电站围墙内进行施工。加强施工管理,禁止施工废水、渣土和其他固体废物排入崇义县应急备用水源保护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站内化粪池进行收集处理,不进入水体。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在施工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的正常工作状态;②变电站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只在昼间进行,依法限制夜间施工,结合实地尽量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掩蔽物以进行隔声;③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大型机械施工时,应交替进行,避免高噪机械同时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物料的运输时间,在途经沿线的居民敏感点路段时,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弃方、少量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别堆放,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并及时清运,弃方及时外运至当地相关部门指定点,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及时清运;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等维修依托项目周边乡镇的修理点,本项目不设置维修点,维修产生的危废由依托维修点负责处理。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磁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固体废物等。具体措施如下:

电磁环境防治措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切实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电磁影响。

声环境防治措施: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合理规划变电站平面布置,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加强变电站运营管理,确保变电站周边声环境质量达标。

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阳明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工作人员,运行期不新增污水排放,污水处理依托变电站内少量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生活污水经站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周边绿化浇灌,不外排。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南水110kV变电站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本期工程扩建后,将不增加变电站的人员编制,不新增生活垃圾排放。废铅蓄电池由厂家进行更换,更换后带走或运至赣州供电设置的集中危废暂存库(位于赣州市赣县七里变电站站内,危废暂存仓库面积约200m2),不留存在现变电站内;漏油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经主变下方事故油坑进入事故油池(有效容积可满足站内最大单台主变油重100%的收纳),后由供电物资部门委托有资质单位对废变压器油及含油废水进行处理。

环境风险防治措施:变电站现有一个有效容积30m3事故油池,并设置油水分离措施,事故油池有效容积符合《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的要求,本项目依托现有事故油池处理。事故油池以及连通管道按要求做好防腐防渗措施,确保事故状态下变压器油不外溢至外环境。事故油池中收集的事故废油或检修废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对于可能发生的变压器事故漏油等突发环境事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3、环境监测措施

本工程建成后,在调试期内,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一次。正常运行后在运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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