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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南新涛亚克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PMM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来源: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5-03-27 18:45:22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7日-2025年4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龙南新涛亚克力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PMMA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富康工业园

建设单位

龙南新涛亚克力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赣州市沐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扩建项目

项目行业类别为C2651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

项目利用原有厂房,利用面积约1800㎡,拟采购储罐、聚合釜、挤出机、包装机、尾气处理装置等设备,主要生产PMMA。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混合、脱气、聚合反应、脱挥挤出、回收提纯、造粒干燥、包装等工序,项目达产后,将形成年产2万吨PMMA的生产能力。

生产工艺: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为原料混合、脱气、聚合反应、脱挥挤出、回收提纯、造粒干燥、包装

能源利用:项目新鲜用水量为33365.2m3/a,用电量1920万kW·h/a,均由市政公用工程供应,蒸汽4819.5t/a,均为外购

产品方案:本项目产品为PMMA粒子扩建新增年产2万吨PMMA的生产能力

劳动制度: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40人,年工作时间330天,三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小时7920h。

环保投资: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额度的3%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水有循环冷却塔废水、产品冷却废水、水环式真空泵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等。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生产废水新建一座30m³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预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间排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龙南经开区化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中的较严值标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一中的一级A标准和表二标准、表三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标准》标准要求后,排放至龙南经开区化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桃江。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工艺制程废气、挤出废气、甲苯清洗废气,生产废气的污染物主要为MMA、MA、甲苯、NMHC。

项目共设1根排气筒:工艺制程废气、挤出废气、甲苯清洗废气收集后(工艺制程废气、挤出废气与甲苯清洗废气不同时排放,工艺制程废气、挤出废气生产时排放,甲苯清洗废气在设备检修清洗时排放),经管道汇合,采用一套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三级活性炭吸附综合效率为58.35%)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未收集部分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100mg/m³,丙烯酸甲酯有组织排放限值50mg/m³,甲基丙烯酸甲酯有组织排放限值100mg/m³,甲苯有组织排放限值15mg/m³、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限值0.5kg/t)。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罐区贮存废气、车间原料贮存废气、投料混合粉尘、包装粉尘、危废暂存废气以及未收集的工艺制程废气、挤出废气、甲苯清洗废气,通过加强管理、增加有组织废气收集效率、保持车间通风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对物料加强贮运管理,在厂区空地、路边进行绿化,形成多层次隔离带与防护林带,以降低项目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标准限值

项目全厂卫生防护距离为PMMA生产车间、储罐区边界外延50m、危废暂存间、挤出车间、浇铸车间一、浇铸车间二边界外延100m。项目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医院、学校等环境保护目标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械噪声,噪声防治首先应考虑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其次是采取消声、减振和采取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与其它设备隔离,安装在独立的厂房内,为增强噪声防治效果主要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1)选择低噪声设备。动力设备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除此外一般还需要采取消声器、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综合降噪。

2)车间通风和排气系统的综合降噪措施。除选择低噪声设备外,在安装上注意到风机本身应带减振底座,安装位置具有减振台基础,主排风管在风气出口要配置消声器,排风管道进出口加柔性软接头。对于设置在屋顶的风机或排气口考虑加设风机隔声罩,以降低风机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建筑物隔声。本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在车间内,因此噪声源均封闭在室内,车间隔声窗的隔声量大于25分贝。当然安装在房屋上后由于受到墙体本身存在孔隙等隔声薄弱环节的牵制,实际隔声效果要相应标准降低,但通过建筑物封闭隔声措施并在房屋内壁铺设吸声材料,应至少可以降低噪声20个分贝。

4)在总图布置上,高噪声设备均远离办公区域。

在落实上述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厂界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员工的工作环境亦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经过处置后,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B(A)。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体废弃物(废塑料粒子、布袋除尘收集粉尘、废布袋、污水处理污泥、废包装物、废分子筛),危险废物(甲基丙烯酸甲酯二聚体废液、甲苯废液、危化品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机修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组成。

一般固体废物:废塑料粒子(86.5417t/a)、布袋除尘收集粉尘(12.87t/a)、废布袋(0.2t/a)、污水处理污泥(3t/a)、废包装物(0.5t/a)、废分子筛(0.19t/a),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甲基丙烯酸甲酯二聚体废液74.5782t/a)甲苯废液(9.9756t/a)、危化品废包装桶(15t/a)、废活性炭78.4180 t/a废机油0.3t/a)、含油废抹布0.05t/a)均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13.2t/a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一般固废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

一是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并采取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二是一般固废暂存间运行及管理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应制定运行计划,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企业的岗位培训;一般固废暂存间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应符合GB15562.2的规定,并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不相容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设置不同的分区进行贮存;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一般固废暂存间。

危险废物环境保护措施为:

一是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有关信息,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三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四是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五是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

六是转移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电子或者纸质转移联单;

七是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标准要求进行建设及管理,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应露天堆放危险废物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再利用或处理处置,只要做好厂区暂存设施的防治工作,并采取密闭防渗的运输车辆运输,固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我单位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于2024年10月17日在龙南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7日,在龙南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网络公开,在江西日报进行了报纸公开,并在龙南经开区化工园区服务中心及建设单位厂内公告栏张贴公告公开等三种方式,同步公开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征求周围公众对拟建工程建设的意见。建设项目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于2025年3月17日在龙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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