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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稀赣州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万吨稀土冶炼分离异地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来源: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5-02-17 20:11:13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217日-2025年2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中稀赣州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万吨稀土冶炼分离异地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赣州高新区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茅店片区

建设单位

中稀(赣州)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项目行业类型:C3232稀土金属冶炼。

建设性质:异地升级改造。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98900.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总额约为17494.44万元,约占总投资额的17.69%。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320人,其中生产工人228人,管理人员40人,技术人员40人,服务人员12人。

建设规模:年处理稀土精矿10000t(以REO计)。

产品方案:项目稀土元素实现全分离,生产单一稀土氧化物,部分产品达到高纯级(产量占比为33.55%);副产品无水氯化钙(含量≥95%),产量为44206t/a。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有酸溶车间、萃取一车间、萃取二车间、沉淀灼烧一车间、沉淀灼烧二车间等主体工程,预留一车间、预留二车间、预留三车间、机修车间、循环水站、消防水站、智慧大厅、研发中心、后勤中心等辅助工程;原料库(含地磅房)、副产品库、产品库、盐酸储罐区、氨水储罐区等贮运工程;供配电、给排水、天然气、蒸汽等公用工程以及配套的废气治理措施、废水治理措施、噪声治理措施、固废暂存设施等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废水对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基本上都是短期的、局部的,但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工地环境管理,采取围挡、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的措施,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控制施工扬尘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应设有临时集水池、沉淀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后回用。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减缓施工噪声扰民。

施工前对工程开挖和填方工程量作充分考虑,尽量做到开挖的土方量用于填方,场地平整产生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妥善堆置,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堆存场所。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严禁乱扔乱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酸溶车间含HCl废气,盐酸储罐含HCl废气,酸溶落矿含尘废气,萃取一车间含HCl、氨、有机废气,萃取二车间含HCl、氨、有机废气,沉淀灼烧一车间草酸沉淀含HCl废气,沉淀灼烧一车间电辊道窑灼烧烟气,沉淀灼烧一车间燃气辊道窑灼烧烟气,沉淀灼烧二车间碳沉含氨废气,沉淀灼烧二车间燃气回转窑废气,化验室含HCl废气,废水资源化回收利用车间氨水碳化系统和氨水储罐废气,废水资源化回收利用车间流化床喷雾造粒废气,废水前处理车间调pH系统和氨回收系统废气等。

酸溶车间含HCl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Cl,经收集的酸溶废气通过气管连接到“1级碱洗塔+1级碱洗塔”处理,氯化氢处理效率为95%,经处理后HCl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要求,通过离心风机引至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盐酸储罐含HCl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Cl,经气管引出的盐酸雾通过气管连接到“1级碱洗塔”处理,经处理后HCl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要求,通过气管引到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酸溶落矿含尘废气:主要污染物为TSP,经收集的酸溶落矿含尘废气通过气管连接到1台布袋除尘器,经处理后TSP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要求,通过离心风机引至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净化设备和排气筒设置在酸溶车间顶部。

萃取一车间含HCl、氨、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Cl、NH3、非甲烷总烃,萃取一车间收集的废气通过主风管进入“1级水洗塔+1级碱洗塔+1级活性炭吸附塔”3级组合工艺进行净化,经处理后HCl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要求,NH3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废气通过离心风机引到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净化设备和排气筒设置在萃取车间顶部。

萃取二车间含HCl、氨、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Cl、NH3、非甲烷总烃,萃取车间二车间收集的废气通过主风管进入“1级水洗塔+1级碱洗塔+1级活性炭吸附塔”3级组合工艺进行净化,HCl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要求,NH3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废气通过离心风机引到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净化设备和排气筒设置在萃取车间顶部。

沉淀灼烧一车间草酸沉淀含HCl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Cl,废气采用集气管收集,经风管送1级碱式酸雾净化塔处理,处理后HCl排放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要求,废气由离心风机引至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净化设备和排气筒设置在沉淀灼烧一车间顶部。

沉淀灼烧一车间电辊道窑灼烧烟气:产生的烟气主要含CO2和水蒸汽,以及极少量坩埚内散逸颗粒物,4台电窑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要求,分别经过设置在车间顶部的烟气管道,合并入主风管,送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沉淀灼烧一车间燃气辊道窑灼烧烟气:产生的废气主要含CO2和水蒸汽,以及少量坩埚内烟气带出的极少量散逸颗粒物,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等,2台燃气辊道窑产生的废气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要求,分别经过设置在车间顶部的烟气管道送排气筒DA004达标排放。

沉淀灼烧二车间碳沉含氨废气:主要成分为水蒸气及反应产生的少量NH3,含NH3废气通过在各废气管道收集后,经主废气管引至“1级水洗塔+1级水洗塔”2级处理后,氨气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废气送至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净化设备和排气筒布置在沉淀灼烧二车间顶部。

沉淀灼烧二车间燃气回转窑废气:主要含CO2和水蒸汽,以及回转窑内逸颗粒物,天然气燃烧产生的SO2、NOx、颗粒物等,该烟气通过回转窑成套自带的“旋风收尘+布袋收尘”处理后,SO2、NOx、颗粒物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要求,烟气温度200℃,其中7500m3/h气量经过设置在车间顶部的烟气管道,送废水资源化车间的碳化装置,回收CO2,用于生产碳酸氢铵溶液;其余22500m3/h烟气送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

化验室含HCl废气:通过在管道收集后,经风管引至“1级碱洗塔”处理后,HCl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要求,送排气筒DA005达标排放。

废水资源化回收利用车间氨水碳化系统和氨水储罐废气:主要污染物为NH3及原烟气中带来的SO2、NOx、颗粒物等,通过“1级水洗塔+1级水洗塔”二级处理后,SO2、NOx、颗粒物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要求,NH3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废气送DA006排气筒达标排放。

废水资源化回收利用车间流化床喷雾造粒废气: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流化床喷雾造粒废气采用“1级旋风除尘+1级氯化钙原液喷淋塔+1级水喷淋塔”处理后,污染物SO2、NOx、颗粒物浓度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要求,废气送排气筒DA007达标排放。

废水前处理车间调pH系统和氨回收系统废气:通过“1级水洗塔+1级水洗塔”处理后,NH3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废气送排气筒DA008排气筒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酸溶车间、萃取车间和沉淀车间无组织排放的废气、盐酸储罐区无组织排放废气等。项目对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应采取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减少逃逸量,提高集气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和厂区绿化等措施;储罐区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管理、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影响。控制厂界空气中氯化氢、颗粒物等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要求,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

3、废水防治措施

遵循“清污分流、分质处理、一类污染物资源化不外排”的原则对废水进行分类处理。项目产生的废水分为工艺生产废水、一般性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四大类。

(1)工艺生产废水

本项目工艺生产废水主要有:萃余废水、N235除铁废水、草沉母液、草沉洗水、除铝废水、碳沉母液、碳沉洗水,以上废水直接回用(草沉洗水)工艺系统,或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项目工艺废水处理通过废水前处理车间、废水资源回收利用车间进行实现。废水前处理车间主要功能是对废水进行沉降、除油、调pH值、蒸氨、除重等过程,主要包括:萃余废水气浮除油系统、碳沉母液及洗水膜浓缩系统、萃余废水及碳沉浓缩液调pH系统、蒸氨系统、蒸氨后液除重系统、草沉母液中和处理系统等。废水资源回收利用车间主要功能是对废水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包括碳化制备碳酸氢铵溶液返回生产、产出氯化钙副产品外售,主要包括:氯化钙废水MVR-双效蒸发浓缩系统、喷雾造粒干燥系统、氨水碳化制备碳酸氢铵溶液系统。

(2)一般性生产废水

主要为酸性废气淋洗塔排水、含氨废气淋洗塔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浓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浓水、车间冲洗水、分析化验废水等。

一般性生产废水先经过厂区内管道收集,进入一般性废水500m3调节池,然后经混凝、中和、沉淀、过滤,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非涉重废水收集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处理达标后排入贡水。

(3)初期雨水

初期雨水经过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后,泵送初期雨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送中水池,回用于废气治理,绿化或道路清扫洒水抑尘等。

(4)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产业园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贡水。

4、噪声防治措施

主要为各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80~90dB(A)。采用消声、隔声、屏蔽、减震、加强绿化等措施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辅料包装物、中和渣、一般废水处理和初期雨水处理污泥、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喷淋沉淀渣、废耐火材料、不合格品、废压滤滤布、纯水制备废RO膜等;本项目主要危险固废为酸溶渣(低放固废)、除重渣,废三相渣、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化验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废试剂瓶等。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回收利用或合理处置,符合循环经济理念。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措施:本项目设有中和渣库位于厂区西北角,占地面积2430m2,内部分为14个堆存区。可满足本项目对中和渣、一般性生产废水处理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的堆存需求。中和渣库采用1.5mm厚HDPE土工膜防渗,采用抗渗混凝土,设置回形收集水沟、收集池,池内设防腐潜水泵等,建设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的“三防”要求。在管理过程中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同时还应对渣的名称、数量、来源、入库日期等作好记录,在渣库设置一般工业固废标志。

企业运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应及时收集并分类暂存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间内,同时,企业应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间管理,严格控制散落、遗撒等,并且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定期对贮存的固废进行盘点,确保账物相符,及时清理超期贮存的固废。

酸溶渣和危险废物库:

本项目酸溶渣库占地900m2,内部分为9个堆存区,酸溶渣库采用2.0mm厚HDPE土工膜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地面做防酸腐蚀处理。库内设置回形收集水沟、收集池,池内设防腐潜水泵等,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中的要求。

本项目危险废物库占地540m2,库内通过4个隔墙将危险废物库分为5个独立区域,防腐导流地沟沿着围墙设置,危险废物库采用2.0mm厚HDPE土工膜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采用抗渗混凝土,地面做环氧地坪,做防腐蚀处理。库内设置回形收集水沟、收集池,池内设防腐潜水泵等,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位于厂区内相对独立的区域,与其它建筑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企业运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分类存放在专用的贮存容器内,并按照不同类别进行暂存,暂存点应配备通风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以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物资等;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和周知卡,明确危险废物的种类、特性、危害及应急处理措施等信息。危险废物的贮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贮存期限的,应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定期对贮存的危废进行盘点检查,确保账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安全。

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6、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跟踪监测和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防控。

源头控制:在工程设计中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设备,防止发生跑冒滴漏;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分区防控:将酸溶渣库、危废库、一般废水处理站、废水前处理站、氨水储罐区、氨水碳化制备碳酸氢铵溶液区、氯化钙废水蒸发浓缩区、酸溶车间、盐酸储罐区、初期雨水池、各车间事故池等划为重点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 cm/s;将中和渣库、萃取车间、沉淀灼烧车间湿法区域、消防水池等划为一般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厂区道路、办公生活区、产品库、原料库、泵房需要地面硬化处理。

污染监控:本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1个土壤监测点。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pH、耗氧量、氨氮、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钠、砷、镉、铬(六价)、铅、汞、铍、铊、锑、硼、石油类、总盐等,除监测水质外,同时还应监测地下水水位变化;土壤跟踪监测因子为pH、氨氮、铜、锌、铅、镉、砷、铬(六价)、汞、氟化物、铊、锑、铍、石油烃、SSC等。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7、辐射安全防护措施

本项目在酸溶渣仓库入口处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帽并佩戴口罩,项目生产对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企业重视酸溶渣的管理,设置独立的酸溶渣仓库并与生活设施、工作区及公众经常逗留的场所保持距离,渣库设置通风装置、台账管理等措施,能有效减少酸溶渣对周边辐射环境影响很小。在全面落实辐射专篇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的辐射影响可降到尽可能合理低的水平,符合辐射防护最优化原则。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辐射防护实践正当性、最优化和剂量限值约束原则,在严格环保对策措施、环境管理措施和监测计划情况下,从辐射环境保护角度出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8、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的危险单元主要为盐酸储罐区、氨水储罐区、萃取车间、酸溶车间、废水前处理车间、废水处理站、危险废物暂存间等,涉及的危险物质主要为盐酸、氨水、P507萃取剂、轻质白油、异辛醇、天然气(甲烷)、柴油及废气中的氯化氢、氨、二氧化硫、高氨氮废水、过氧化氢、危险废物等。项目通过加强风险管理措施、工艺设计风险防范措施、总图布置风险防范措施、生产过程风险防范措施、其他事故防范措施管理;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本项目在生产区设置导流沟、酸碱库区设置围堰等一级防控体系,二级防控在厂区建设单独设置一座初期雨水池(有效池容3500m3)和在酸溶车间、萃取车间、沉淀灼烧车间、废水前处理车间、废水处理站均设置应急事故池;三级防控措施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厂的事故应急系统,同时建议园区管委会在园区雨水排放口旁设置应急事故池或者在园区低洼区域设置应急事故池便于收集溢流至雨水管网的事故废水和收纳事故情况下受到污染的雨水,设置有相应应急能力的事故池,避免其直接进入周边水体。

9、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酸溶车间边界外扩100,萃取一车间、萃取二车间、沉淀灼烧一车间、沉淀灼烧二车间、废水前处理车间、盐酸储罐区、氨水储罐区边界外扩50m。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10、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根据大气影响预测评价,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短期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本项目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下各污染物年均浓度贡献值的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30%;叠加区域在建拟建污染源和现状浓度后,SO2、NO2和PM10的保证率日平均质量浓度和年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HCl小时平均质量浓度、日平均质量浓度均符合环境质量标准,NH3和非甲烷总烃小时平均质量浓度符合环境质量标准,项目环境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并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因此认为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本项目选址位于赣县区稀金新材料产业园茅店片区,本项目排水的污水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非涉重废水接管标准要求,本项目外排水量为949.6m3/d,仅占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二期非涉重废水的处理能力的3.16%,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二期非涉重废水处理能力充分考虑了本项目排放废水规模。本项目建成后,一般性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通过废水总排放口外排进入通过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非涉重废水收集管网排入中国稀金谷洋塘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经再处理,达标排放进入贡水。本项目建设,对贡水的影响可接受。

正常工况下,生产车间内部各工艺设备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均达到了设计要求,且运行良好,其防渗能力均达到了设计要求,防渗能力强,具有良好的隔水防渗性能。故正常工况下,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非正常状况下废水泄漏将会对周边地下水产生一定的污染,并形成一定的污染范围,但废水下渗对区域地下水系统造成影响的范围较小,影响范围可控。建设单位在加强管理、提高环保意识并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的分区防渗、跟踪监测、制定应急预案等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生产运行对周围及下游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含放射性固废(酸溶渣)、危险废物(除重渣、废三相渣、废矿物油、废活性炭等)和一般工业固废(中和渣)等多种废渣,本评价提出了针对各种废渣的有效贮存和处置措施。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只要加强管理,切实落实有关的防治措施,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是不大的。

噪声治理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根据土壤评价内容,隔油池发生泄漏后,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特征污染物铅、汞和铊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要求,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可接受。

11、环境监测措施

项目应设置专门的环境管理机构,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对周围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定期开展监测,并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擅自拆除、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若项目废水、废气超标排放或环境质量恶化,必须立即停产治理。

公众参与情况(摘自环评报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建设单位已经通过采取网上公示、报纸公示等的形式,对受项目影响范围内的公众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工作,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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