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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准三峡新能源宝能长胜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的批复

赣市行审证(1)字〔2025〕22号

来源: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5-02-18 10:12:00访问量:

宁都县行政审批局:

报来《关于要求核准三峡新能源宝能长胜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满足三峡新能源宝能长胜光伏发电项目电力外送需要,优化宁都县电源和网络结构,加快构建江西清洁低碳能源体系,满足地区负荷增长需求结合云南开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同意建设三峡新能源宝能长胜光伏发电项目送出工程。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三峡新能源发电(宁都)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赣州市宁都县长胜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新建宝能长胜110千伏升压站-长胜变电站110千伏线路2.6公里(其中单回架空线路2.48公里;单回电缆长度0.12公里);长胜110千伏变电站扩建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配套建设继电保护及光纤通信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46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其中企业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

五、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和工程质量管控等各项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的发生。

六、项目招投标请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报我局审批。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项目代码:2502-360700-04-01-922734)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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