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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远钴业(蔡坑)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来源: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5-02-18 17:26:40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218日-2025年2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腾远钴业(蔡坑)110kV变电站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建设单位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建设项目概况(摘自环评报告)

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4′0.002″,北纬25°55′4.041″。项目新建1座110kV变电站,设置1台主变压器,主变容量1×50MVA。变电站采用半户内布置,配套建设110kV出线间隔1个(出线1回至220kV山田变电站),无功补偿容量1×(4.0+5.0)Mvar。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占总投资1.1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摘自环评报告)

1、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生态影响、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较小。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对环境的影响随之消失。项目运行期对环境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和固废等。

项目施工期采用定性分析、模型预测的预测方法进行环境影响分析,运行期采用定性分析、类比预测、模型预测的预测方法进行环境影响分析。预测方法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预测结果可信。

2、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期:①施工期临时用地应永临结合,优先利用荒地、劣地并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②施工临时道路优先利用现有道路,以减少临时工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③施工现场使用带油料的机械器具,采取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防止对土壤和水体造成污染;④变电站设备必须严格按设计规划指定位置来放置,各施工机械和设备不得随意堆放,以便能有效地控制占地面积,更好地保护原地貌;⑤施工期注意选择适宜的施工季节,避免雨天施工,并准备一定数量的遮盖物,遇突发雨天、台风天气时遮盖挖填土的作业面;⑥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因地制宜进行土地功能恢复。

运行期:定期对变电站及周边绿化进行养护。

(2)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①选用低电磁干扰主变;②设置安全警示标志;③做好变电站电磁防护与屏蔽措施;④开展运营期电磁环境监测和管理工作。

(3)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物料、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②尽可能采用商品混凝土,如在施工现场拌和混凝土,应对砂、石料冲洗废水进行处置和循环使用,严禁排入河流影响受纳水体的水质;③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天施工;④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⑤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弃物。

运行期:变电站站内不设置污水处理设施,巡检工作人员由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工作人员调配,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

(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保持道路清洁,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②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③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④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必须采取扬尘应急措施,严禁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作业。

运行期:不产生废气。

(5)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①合理组织施工作业,依法限制夜间施工;②核实布置施工设备,减少高噪声设备集中施工;③采用噪声排放水平满足国标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④建立施工围挡等遮挡措施,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⑤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运行期:①选择自冷式低噪声变压器;②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③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④加强变电站运营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6)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施工期:①对于施工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后,外运至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不得随意乱弃;②施工过程中,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的产生,多余土方运至政府指定场所处置,施工完成后及时做好迹地清理工作;③施工人员租住当地民房,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纳入当地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运行期:①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②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含油废抹布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7)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新建一座30m3事故油池,并配套建设事故油收集系统及油水分离装置以便收集事故变压器油。

(8)环境监测措施

本工程投入运行后,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一次。正常运行后主要针对环保投诉情况和工程运行工况的变化进行监测。

公众参与情况(摘自环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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