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受理《大余县梅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吨氧化锗、10吨锗锭和1000吨锌锭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5日-2021年6月28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长征大道与赞贤路交界处)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拟受理日期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上传 |
大余县梅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吨氧化锗、10吨锗锭和1000吨锌锭项目(一期) |
大余工业园新华工业小区 |
大余县梅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赣州格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021年6月15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