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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西省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和液晶材料及医药中间体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1-06-16 17:30:44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省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和液晶材料及医药中间体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616日-6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长征大道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江西省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和液晶材料及医药中间体改扩建项目

会昌盐产业基地

江西省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

赣州格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由来。本项目属于改扩建。20196月我局出具《关于〈江西省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高性能液晶屏基础新材料及氟化学中间体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市行审证(1)字201969号),本项目在一期工程预留车间进行改扩建,不新增用地。

建设内容。利用一期工程预留的102、104生产车间布置生产线等主体工程,304公用工程房、205制氢站等公辅工程,204丙类仓库储运工程,新建废气处理设置和一般固废暂存库,对一期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事故池、储罐区围堰等环保设施进行改扩建。401办公楼、201甲类仓库、203丙类仓库、202储罐区等依托一期工程。

生产工艺。通过水解、前期蒸馏、后期蒸馏、母液蒸馏、干燥等工序生产丙二酸;通过缩合(羟甲基化)、蒸馏、酯化、萃取、水洗、脱色、成品蒸馏等工序生产对甲苯黄酰氧甲基膦酸二乙酯;通过胺解、过滤干燥、氮烷精馏、水解氧烷精馏等工序生产六甲基二硅氮烷;通过氨解、精制、结晶离心烘干、粗品母液蒸馏、精制母液蒸馏等工序生产邻氨基苯甲酰胺;通过缩合、粗品母液蒸馏、精制、精制母液精馏等工序生产取代肉桂酸系列产品;通过酯化、酯化母液蒸馏、甲醇精馏、胺化、氢化、氯化、精制等工序生产2-氨基-N3-二甲基-5-氯苯甲酰胺;通过酯化、酯化母液蒸馏、甲醇精馏、胺化、氢化、溴化、精制等工序生产2-氨基-N3-二甲基-5-溴苯甲酰胺;通过缩合、加氢还原、粗品母液蒸馏、脱色、精制、脱色母液蒸馏、精制母液蒸馏等工序生产三羟甲基氨基甲烷

产品方案。项目建成后,年产丙二酸2000吨;对甲苯黄酰氧甲基膦酸二乙酯1000吨;六甲基二硅氮烷1500吨;邻氨基苯甲酰胺300吨;取代肉桂酸系列产品960吨;2-氨基-N3-二甲基-5-氯苯甲酰胺500吨;2-氨基-N3-二甲基-5-溴苯甲酰胺300吨;三羟甲基氨基甲烷2000吨。年产副产品甲醇1188吨(其中429吨自用,剩余外售)、氯化钠520吨、六甲基二硅氧烷107吨、氯化铵1073吨(其中7吨自用,剩余外售)。

能源利用。项目用电由园区电网供给,年用电约242万千瓦时;用水来自园区供水管网,年新鲜水用量12.5m3;蒸汽供热由江西九二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供气管网提供;设置制冷机组和制氮机组各1套。

劳动定员。项目劳动定员70人,均不在厂区食宿,采用四班三运转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

项目投资。总投资2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72万元,约占总投资比例2.49%。

废气。主要有102104生产车间工艺废气,高盐废水蒸馏冷凝不凝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和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等。

102生产车间工艺废气。2-氨基-N3-二甲基-5-氯苯甲酰胺和2-氨基-N3-二甲基-5-溴苯甲酰胺生产线不含氢工艺废气收集至两级稀碱液喷淋装置(TA006)处理;三羟甲基氨基甲烷生产线不含氢工艺废气收集至三级水喷淋装置(TA008)处理,以上处理后的不含氢工艺废气合并至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7)进一步处理,通过20米高、内径0.6米的DA003排气筒外排。含氢工艺废气收集至两级水喷淋(TA009+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0)处理后,通过20米高、内径0.4米的DA004外排。

104生产车间工艺废气。丙二酸生产线废气收集至五级稀碱液喷淋装置(TA002)处理,对甲苯黄酰氧甲基膦酸二乙酯和取代肉桂酸系列产品生产线废气收集至三级水喷淋装置(TA004)处理,六甲基二硅氮烷和邻氨基苯甲酰胺生产线废气收集至两级稀盐酸喷淋装置(TA005)处理。以上处理后的废气合并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进一步处理,通过20米高、内径0.6米的DA002排排气筒外排。

高盐废水蒸馏冷凝不凝气和污水处理站恶臭。收集至碱液喷淋装置(TA011)处理后,通过20米高、内径0.4米的DA005外排。

无组织废气。物料卸料过程应保持密闭,挥发性有机液体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高位槽或桶泵给料等方式密闭投加;生产过程中设备须保持密闭,在维修、清洗时,须将废气收集至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盐酸储罐呼吸废气须通过罐顶排气管排入酸雾吸收器处理;加强设备检查和维修,严防“跑、冒、滴、漏”;加强厂区绿化建设,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外排废气中甲醇、甲醛、VOCs、NMHC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医药制造业》(DB36/1101.3-2019)中较严值;环己烷、吡啶、N,N-二甲基甲酰胺(DMF)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无组织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一甲胺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溴化氢、三乙胺参照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氯化氢、氨、硫化氢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无组织氨、硫化氢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硫酸雾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废水。项目废水分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高盐工艺废水、其它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设备循环冷却水排水、纯水制备浓水、废气喷淋塔废水等

对原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改扩建,处理规模由75m3/d增加至200m3/d。高盐工艺废水泵至蒸发析盐釜进行除盐预处理后,与其它生产废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采用“铁碳微电解+短程催化氧化+综合调节池+水解酸化池+增效厌氧反应塔+A/O活性污泥池+二沉池+高密度生物驯化反应池+芬顿反应池”处理,达江西会昌盐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接管水质标准后,排入江西会昌盐产业基地污水处理厂(一期)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湘江。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机械真空泵、热水循环泵、空压机、离心机等机械设备。

降噪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厂区合理布置,加强设备检修,避免设备带故障运行,给高噪声设备加装防振垫、隔声罩和消声器等,生产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门窗采用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和结构方式,减少生产噪声对厂区边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危险废物主要有蒸馏残液、工艺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滤布滤芯、废原料包装材料、废水处理滤饼、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弃劳保用品、高盐废水蒸馏残液、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等。废原料包装材料收集后由原料厂家回收,其它各类危险废物分类使用防腐加盖的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将原有的危险废物暂存库有效库容扩建至150m3,库房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四周设置收集沟,并配备通风气装置。

一般固废。主要有制氮过程产生的废分子筛、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RO膜等。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要求,新建一处有效库容3m3的一般固废暂存库,以上一般固废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部门处置。

土壤和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环境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源头控制。对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处理构筑物、危险废物暂存库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控。102和104生产车间、202储罐区、事故池、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站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采用粘土铺地、水泥硬化、环氧树脂进行防腐防渗,确保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米,渗透系数k10-7cm/s;201甲类仓库、203204丙类仓库、一般固废暂存库等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米,渗透系数k10-7cm/s。

污染监控。依托一期工程的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水位、pH、耗氧量(CODMn法)、氨氮、色度、氯化物、硫化物等;设置2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主要监测因子为pH1,2-二氯乙烷、甲苯、苯胺等。

应急响应。制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包括盐酸、液氨、环己烷、甲醇、多聚甲醛、NN-二甲基甲酰胺、三甲基氯硅烷、六甲基二硅氮烷等化学品泄漏,火灾,环保设施故障导致的废水、废气事故性排放等风险,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各类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把控,防止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在201甲类仓库、202储罐区、102和104生产车间等易燃易爆区、散发有毒有害气体场所须设置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废气净化系统须定期检修、保养,关键设备(如喷淋装置、动力泵等)须设置备份,药剂保证一定的备用量,一旦发生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查明原因,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恢复生产,避免生产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措施。在201甲类仓库设防渗导流沟和4m3的收集池;102和104生产车间分别设置3.5m3的收集缸、9m3的收集池各一个,并设置防渗收集沟,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储罐区设置30m×23m×1.1m的围堰,并配备8个50m3的备用储罐,作为一级防控措施。将原有事故池有效容积扩建至1100m3,兼作消防废水和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事故废水能够自流入事故池,作为二级防控措施。依托基地污水处理厂及其事故池,对本项目废水进行拦截,作为三级防控措施。

卫生防护距离。厂区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100米,分别以101、102、104生产车间和202储罐区边界往外延伸。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达产后,全厂排放的废水中COD 2.52t/aNH3-N 0.34t/a不得超过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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