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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赣州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吨钕铁硼废料、600吨稀土金属熔盐电解废料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批复决定的公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1-04-16 10:39:21访问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赣州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处理4000吨钕铁硼废料、600吨稀土金属熔盐电解废料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416日-4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8387266

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长征大道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处理4000吨钕铁硼废料、600吨稀土金属熔盐电解废料综合回收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定南县工业园富田工业小区

赣州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西聚兴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由来:本项目属于异地搬迁改扩建。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于201011月出具《关于赣州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综合回收4000吨钕铁硼废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评字2010629号),原赣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41月出具《关于定南县长华稀土有限公司年处理5000吨钕铁硼废料和1000吨荧光粉废料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市环审字201411)。赣州市长华光电有限公司于201910月将在定南县长华稀土有限公司中持有100%的股权转让给赣州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定南县长华稀土有限公司于20205月出具《承诺书》承诺年处理5000吨钕铁硼废料和1000吨荧光粉废料综合利用项目不再建设。赣州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综合回收4000吨钕铁硼废料项目用地由政府回收,本项目在原定南县长华稀土有限公司厂址范围内进行搬迁改扩建。

本项目批复后,原江西省环境保护厅201011月出具的批复文件(赣环评字2010629号)和原赣州市环境保护局20141月出具的批复文件(赣市环审字201411)将自动废止。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预处理车间、熔盐车间、酸溶车间、萃取车间、沉淀车间、灼烧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料仓库、辅料仓库、储罐区、废渣堆场、产品库等贮运工程,锅炉房、机修房、综合楼、研发楼等公辅工程,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

生产工艺: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工艺流程为外购钕铁硼废料采用焙烧+酸溶+P507-煤油-HCl体系萃取分离+草酸沉淀+烘干灼烧等工序得到稀土氧化物产品熔盐电解废料综合利用工艺流程为外购熔盐电解废料采用预处理+焙烧+水洗+酸溶+P507-煤油-HCl体系萃取分离+草酸沉淀+灼烧制得稀土氧化物产品

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项目建成后,年处理钕铁硼废料4000吨、稀土金属熔盐电解废料600吨。年产氧化镨钕1300氧化钆53.6氧化镝34.7氧化铈32.3氧化钬10铽富集物溶液45m3碳酸钴29吨。

能源利用:项目用电由园区电网供给,年用电量约为120万千瓦时;生产、生活和消防用水来自园区供水管网,全厂总用新鲜水量232.5m3/d;焙烧窑和灼烧窑采用天然气供热,年消耗天然气180万立方米,其他加热工序采用电加热。

劳动定员:原有项目劳动定员130人,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采用三班制生产,每班工作8小时,全年工作300天。

项目投资: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40万元,约占总投资比例的8.4%。

废气:生产废气主要包括焙烧烟气、灼烧烟气、酸性废气、萃取废气、天然气燃烧烟气和未收集到的无组织废气等。

焙烧烟气:钕铁硼废料焙烧烟气1套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20米高1#排气筒排放;熔盐电解废料焙烧烟气1套碱液喷淋+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20米高2#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须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5中排放浓度限值。

灼烧烟气:灼烧窑产生的灼烧烟气直接经20米高的3#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须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5中排放浓度限值。

酸性废气:主要为酸溶、沉淀、配酸工序产生的酸雾(氯化氢),通过集气罩收集至逆流式废气洗涤塔,采用碱液(NaOH)喷淋处理后,经2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设置碱液喷淋塔4套,配套排气筒4根(4#7#),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须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5中排放浓度限值。

萃取废气:生产过程中萃取槽须保持密闭,并在萃取槽、沉淀槽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萃取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通过20米高的8#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氯化氢须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5中排放浓度限值,VOCs满须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表2其他行业标准要求。

天然气燃烧烟气:直接经15米高的9#排气筒排放,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加强车间通风和厂区绿化建设,酸溶、萃取设备常年须保持密封状态运行,盐酸贮罐卸酸过程中放气管须接入水吸收装置中,减轻无组织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周边无组织废气排放须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6规定的浓度限值及《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萃取废水、萃取洗涤酸水、皂化碱水、稀土沉淀母液、沉淀洗涤水、熔盐洗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分析化验水、纯水制备浓水、废气净化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厂区内部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分流制排水系统。

萃取废水和萃取洗涤酸水:在车间设置除重金属预处理设施(处理规模50m3/d),萃取废水和萃取洗涤酸水采用石灰中和+硫化法沉淀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皂化碱水、稀土沉淀母液、沉淀洗涤水、熔盐洗涤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分析化验水、纯水制备浓水、废气净化废水和初期雨水:厂区设置处理规模300m3/d的污水处理站1座,以上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芬顿氧化+微电解+中和沉淀+过滤+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直接排入下历水。

项目生产废水排放量为182.4 m3/d,须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的排放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要求。根据定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江西定南工业园富田工业小区高盐废水处理设施建设的承诺函》(定府文20211),本项目生产废水直接经原赣州齐飞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综合回收4000吨钕铁硼废料项目排污口排入下历河。

生活污水:废水排放量为15.6 m3/d,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定南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下历水

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球磨机、雷蒙磨、板框压滤机、搅拌机、风机、水泵等机械设备。

降噪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在厂区合理布置,加强设备检修,避免设备带故障运行,给高噪声设备加装防振垫、隔声罩和消声器等,生产厂房采用封闭式结构,门窗采用隔声效果好的材料和结构方式,减少生产噪声对厂区边界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危险废物主要有隔油渣、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三相渣等。各类危险废物分类使用防腐加盖的密闭容器或有内衬的编织袋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萃取废水预处理中和渣暂按危险废物进行暂存和管理,待项目试运行后,根据性质鉴定结果妥善处置。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置一处有效库容50m3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库房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处理,并设置通风换气设施。

一般固废:主要有废料酸溶渣、氟化钙沉淀渣、除铁渣、布袋收集粉尘、废水处理污泥等。布袋收集粉尘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其它一般固废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1997)要求,分别在酸溶车间设1间有效库容250m3的酸溶渣和除铁渣暂存库,熔盐车间设150m3的氟化钙沉淀渣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旁设1125m3的Ⅰ类固废暂存库。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

土壤和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地下水环境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源头控制:选择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装备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对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

分区防控: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水处理区域酸溶区、酸溶渣和除铁渣暂存库、储罐区、熔盐车间水洗区、原料仓库、萃取车间、沉淀车间等区域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须6.0米,危险废物暂存库、萃取车间、沉淀车间原料仓库四周须设置收集沟;焙烧区、粉碎区、灼烧区、锅炉房等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须1.5米。

污染监控:设置3个地下水跟踪监测点,监测因子为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氨氮、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挥发性酚、氰化物、耗氧量、氟化物、铅、砷、汞、镉、六价铬、铁、硼、锰、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八大离子等;设置2个土壤跟踪监测点,主要监测因子为汞、镉、砷、铬、铜、钴、镍、铅等。

应急响应:制定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主要包括盐酸、煤油、P507、草酸、氯酸钠等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环保设施导致的废水、废气事故性排放等风险,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严格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的风险把控,危险化学品贮存区须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原料仓库须按防风、防雨、防渗要求建设;废气净化系统须定期检修、保养,关键设备(如喷淋装置、动力泵等)须设置备份,药剂保证一定的备用量,一旦发生故障,须立即停止生产查明原因,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恢复生产,避免生产废气直接排放。

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措施:项目酸溶、萃取、沉淀车间及仓库墙脚设排水沟,发生事故时确保事故废水能引入应急事故池,作为一级防控措施;厂区设置排水沟和截流井,并作防腐、防渗处理,平时做雨水沟,生产车间以及各仓库同时也应作防腐、防渗处理,避免发生泄漏事故时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或者影响,作为二级防控措施;项目在污水处理站附近设350m3 事故池(兼消防废水收集池)以确保事故情况下危险物质不污染水体,可满足一次性事故废水量。全厂总排污口及雨水排污口处设置应急阀门,一旦发生事故,紧急关闭,避免全厂事故废水外排,污染环境,作为三级防控措施。

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预处理车间、熔盐车间、储罐区、酸溶车间、沉淀车间等区域边界外延50米,萃取车间边界外延100米范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达产后,全厂排放的废水中CODNH3-N、铅、砷、镉不得超过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COD 3.564t/aNH3-N 0.037t/a、铅 0.438kg/a、砷 0.876kg/a、镉0.055kg/a);废气中SO2NOx不得超过生态环境部门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SO2 0.363t/a NOx 3.105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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