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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1 年部门预算

来源:发布时间:2021-04-01 16:29:27访问量: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2021 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部分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部分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赣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赣厅字[2017]66号)、《赣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赣市字[2017]63号),在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上组建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加挂赣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牌子,实行一个机构两个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制定行政审批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研究探索规范政务服务行为、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等工作,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

在市审改办指导下,承接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取消或暂停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下放事项。

)负责承担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及相关联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承担相关部门单位委托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

)负责监督和指导其他市直部门单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垂直管理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组织、协调、培训、监督、考核、管理行政审批局及进驻中心的部门单位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市直及垂直管理部门单位设立的专业办事大厅及分中心的工作。

)负责指导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及瑞金市行政审批局(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负责受理、督办全市政务服务投诉,负责12345政府服务热线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热线平台管理事项的综合协调、分办、督办、考核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系统网络信息化建设及“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维护。

十二)负责中介服务超市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1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编制人数小计67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3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数5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30自收自支编制人数0实有人数小计82人,其中在职人员小计72人,行政在职人数37,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数3,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27,工勤在职人数5人离休人数小计0人,退休人数小计11退职人员0,遗属人数0人。在校学生0人。

部分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部分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收入预算总额5169.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86.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开展需要,项目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3.72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转985.5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支出预算总额5169.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986.78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开展需要,项目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28.49万元,项目支出3540.7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49.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0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赣州市行政审批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4183.7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64.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0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507.94万元,比2020年预增加57.42万元,增长12.75%。

按照《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 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799.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47.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2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项目情况说明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资金4325.74万元

1.“12345”热线平台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更好地满足全市人民政府咨询、投诉举报等政务服务需要,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采用“一城一平台”模式,整合全市政府各部门现有非紧急、非警务类服务热线,建立“12345”一号对外、全市统一,集电话、网站、短信、电子邮箱、传真、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受理功能于一身的全媒体政府服务平台。

    2)立项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厅字〔2018〕2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赣府厅字〔2018〕29号)等文件精神。

    3)实施主体:赣州市12345热线管理中心。

    4)实施方案:一是通过整合12319、96119、12366等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开设营商环境、法律服务、老人服务及挪车服务专区;开展“市长热线日”活动并建立长效机制;二是在乡村设立热线便民服务站等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办件质量,同时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切实提升热线知名度。

     5)实施周期2021年度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1078.88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热线平台正常运行。(详见附表)

2.赣服通赣州分厅4.0建设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在2020年建成的"赣服通"3.0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依托大数据平台、区块链、信用平台等技术,努力建成全国首个“区块链+信用服务”的政务服务新模式,省级力争2021年3月上线,市级力争2021年11月底前上线“赣服通”4.0升级版,上线更多市级公共便民和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充分利用信用政务新平台,实现事项掌上办、信用办、无证办、一链办、跨区办甚至秒办。

    2)立项依据2020年9月20日《江西省人民政府、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集团战略合作协议推进落实联席会议第九次会议纪要》;2020年9月22日 易炼红同志在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的讲话[赣府办通报(2020)第77期]2020年9月29日,人民日报网文章《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易炼红省长);2020年1月10日省政府《“赣服通”3.0版建设工作方案》(赣府厅字[2020]3号)。

     3)实施主体: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4)实施方案:根据即将下发的“赣服通”4.0建设要求,建设“赣服通赣州分厅”4.0,主要包括:1、“区块链+信用平台”对接,建设上线信用办事专区;2、丰富企业办事专区,建设全市统一企业服务平台,实现惠企兑现、惠企主动推送办理等服务;3、丰富电子证照应用场景;4、上线更多“一链办”、“无证办”事项,探索上线智慧审批服务,上线更多无证办理事项;5、丰富自助区分布,采购一批“赣服通24小进自助服务机”进社区、进商超;6、对接做好“跨省通办”服务专区建设;7、同步做好“赣服通”4.0配套建设。

5)实施周期2021年度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建设至少2个特色服务专区、上线事项达300项以上,至少采购10台“自助机”并分布到人流密集处,全市用户注册数600万。(详见附表)

3.优化营商环境免费服务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实行开办企业首套刻章免费。凡在赣州市范围内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可享受标准为200元/套的首套印章免费服务;提升基础政务服务能力,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行免费邮寄模式,让企业群众“少跑腿、不跑腿”不断提升群众便利感和满意度。

    2)立项依据: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赣市府办字[2020]55号文件要求。

3)实施主体: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4)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赣市府办字[2020]55号文件要求,经测算,市本级每月新登记企业约100户,刻制印章需经费约2万元,全年需经费约24万元。市本级进驻市行政审批局、市民综合服务中心东区、西区各窗口单位平均每月办件11万件,按照50%为承诺件,20%的承诺件需邮寄预估(邮寄15元/件),每月免费快递证照需经费约16.5万元,全年需经费约222万元。

5)实施周期2021年度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222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群众满意度。(详见附表)

4.运行维护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行政审批局大楼运行维护费、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区)整合建设场所租金及运维费、一窗式企业服务综合受理中心和中介服务超市等聘用人员经费、政务平台维护费。

2)立项依据:根据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政务服务大厅市区一体化整合建设方案》精神。

3)实施主体: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4)实施方案:一是办公室专人负责管理,每月据实支出各项费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并投入了一定的资金进行了场所改造,办公环境得到改善,及时完成市重点工作,群众满意率在90%以上,保障了大楼的正常运行;二是由窗口管理办进行日常管理、考核劳务派遣人员66人,办公室每月进行核实,确保该笔项目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三是由局政务服务管理科派员负责管理,局办公室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市民综合服务中心(西区)正常运行,该笔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5)实施周期2021年度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1205.86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保障两个办公区域的正常运维。(详见附表)

5.投资项目评估、核准等专项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的需要,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涉及的专家评审及现场勘察、勘验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项目评审及现场勘察勘验管理办法(试行)。各审批业务科室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条款,分别负责本科室职责范围内有关事项专家评审及现场勘察勘验的具体执行工作。

2)立项依据:根据赣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赣市字〔2017〕63号)要求,我局已于2017年12月28日揭牌并率先全省设区市正式运行。改革后,我局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专家评审、评估、听证或公告等程序实行扎口管理。涉及此类费用均由我局统一承担。

3)实施主体: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4)实施方案:一是我局依法履行审批职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专家评审、评估、听证或公告等程序实行扎口管理;二是各审批科室严格执行项目评审及现场勘察勘验管理办法,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审批,办公室严格报账流程,做好相关台账,确保专款专用;

5)实施周期2021年度全年

6)年度预算安排50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严格执行项目评审及现场勘察勘验管理办法,依法依规进行项目审批,严格报账流程,做好相关台账,确保专款专用,保证改革工作顺利进行。(详见附表)

6.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展专项经费

1)项目概述:我市市本级及18个县市区均已设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8年7月初,章贡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该项目旨在逐步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进一步实现项目统一进场交易、统一发布信息、统一工作流程、统一监督管理。

2)立项依据: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服务大厅市区一体化整合建设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发﹝2018﹞90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本级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5[225]号)等文件。

3)实施主体: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实施方案:全年分阶段实施本项目,第一季度实施场所设备采购更新,第二季度实施场所维修装修,第三季度实施专家评审后勤保障,第四季度实施开评标区维护。

5)实施周期:长期

6)年度预算安排119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顺利实现市区合一的业务承接、统筹集中便民的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保障中心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有效开展。(详见附表)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3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此项预算安排

公务接待费5.3万元,比上年经费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无公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部门无此项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 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 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 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 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 2021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0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行政审批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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