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关怀版 无障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工作制度

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关于落实 市委、市政府“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的工作措施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6-06-13 00:00:00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委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减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以“减负、解难、放活”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主动作为,精准施策、激发活力,汰劣存优,促强提质,改进监管、优化服务”为主要内容,按照我委承担的工作任务,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二、工作措施

1、落实“清理工程建设领域没有法律依据的各种保证金,对一些确有必要的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和工程担保方式代替”的政策措施。我委积极配合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认真执行赣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实行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退出保证金。(责任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2、深化“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的政策措施落实。加强与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联系,及时跟踪好中央及省、市下发的关于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文件通知,同时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及时对外进行公示。及时对各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查核对,凡涉及取消的事项确保精简到位,并在网上审批事项中予以删除;对承接的事项,确保各部门接得住、办得好;对下放的事项跟踪到位,确保下的实、下到位。(责任科室:行管科,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3、强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实。主动联合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等责任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结合省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网上审批系统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发改电[2016]67号)要求,由各部门统一梳理报送行政审批事项的各项信息,包括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及其审批人员,中心管委会对各部门报送的《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调研表》进行审核,要求各部门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与市工信委及市发改委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市级网上审批系统升级改造,实现与江西政务服务网的顺畅对接,做到对各部门单位办理的审批事项全程网上监督;三是依托政务服务网推行“政务服务网+”,对涉及多部门的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一网式”审批,明确一个牵头部门,相关部门收到牵头部门的征求意见函后,应当及时研究,按时答复,不得互为前置条件,推进部门间、县市间信息资源共享;四是探索开通行政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服务,以及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同城通办、委托代办等服务,开展帮办、快递服务新模式。(责任科室:行管科,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4、落实“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职能”政策措施。联合市工商局、各县(市、区)和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是抓好好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即:各部门(单位)对照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并结合《赣州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对本部门(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涉及群众办事的行政权力进行内部整合归并,向一个科室集中;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审批事项的各环节工作人员及负责最后审批的科长必须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办理,努力做到中心之外无审批;二是加快行政服务中心功能转型升级,将市、县两级政府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设在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充实完善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的职能;三是对分设在外的各专业办事大厅及分中心进行核查、清理,按照就近便民的原则,将可下放至县(市、区)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下放到位,无法下放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市行政服务中心在现有的条件基础上增设相关服务窗口,有条件还可通过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自助证一体机的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创业;设立综合业务口,创新服务方式。四是对现行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进行重新规划设置,依据办件量大小及事项多少整合设置综合业务窗口。(责任科室:行管科,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5、推进“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电子化”政策措施的落实。加强与市发改委、各行业管理部门、各县(市、区)和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联系,取消政府采购和工程交易项目收费,产权交易项目收取4‰的交易服务费。保证产权交易及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均可在网站在线浏览。及时跟踪好中央及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的进展,积极配合建设好全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改造升级项目的推进工作。加强与市发改委、各行业管理部门及各县(市、区)的沟通协调,加快平台整合建设。依托“政务服务网+”契机,积极探索和开发电子政府采购的功能,促使政府采购更加公开、透明,有效杜绝腐败。(责任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6、落实“健全企业负担投诉举报快速反应受理机制,明确处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确保企业投诉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的政策措施。成立赣州市企业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建立电话、信件、电子邮件、微信、网络及现场举报等多种举报方式。为确保公众及时掌握了解举报投诉机制,在赣南日报、赣州电视台等公众媒体刊播《受理企业投诉举报通告》。建立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投诉工作制度,完善热线受理机制、台账管理机制、分类处理机制。健全投诉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市企业投诉举报受理中心接到举报投诉后,须在1个工作日内将案件转办至责任地方、部门;各地各部门在接到市企业投诉举报受理中心转办件后,原则上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处理。对有诉不理、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效能监察。(责任科室:秘书科, 完成时限:2016年7月)

三、有关要求

1、抓好落实。各责任部门、科室要及时组织人员学习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动员本部门人员积极参与到专项整治行动中来。同时,要对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明确目标,量化任务、细化措施,确定责任人,抓好落实。

2、强化问责。对在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中消极作为、推诿扯皮、落实不力、被涉园区企业有效投诉、被市政府或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等情形的责任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做好宣传。要及时向市政府或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加强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要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委在专项整治活动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果。

文章关键词:
分享文章到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