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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赣州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9-08-08 00:00:00访问量:

 

局机关各科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将《赣州市行政审批局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9529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赣安委〔201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赣市发[2017]37号)文件精神,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聚焦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事故预防、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安全知识等内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持续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公众安全素质,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

三、活动时间

201961日至30日。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宣传。在办公楼、办事大厅,通过电子显示屏、悬挂安全生产横幅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责任科室:局办公室)

(二)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讲座。6月份,邀请赣州市安全生产方面的专家对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基础知识讲座,对安全生产知识进行普及教育。(责任科室:社会事务审批二科)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6月初,以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剖析为重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以事故教训增强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责任科室:社会事务审批二科)

(四)结合实际提高安全生产领域的行政审批水平。认真组织业务学习,在各类行政审批业务工作中,严把安全生产审批关。(责任科室:各业务科室)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周为同志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强化统筹推进

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日常工作开展相结合,做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与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相结合,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集中强化主体责任、通过“主体责任年活动”固化主体责任,以月促年、以责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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