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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组建企业综合服务 受理窗口工作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发布时间:2016-08-15 00:00:00访问量:

 赣市行管字201627

 

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组建企业综合服务

受理窗口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打造“一口受理、一窗出件、一条龙服务”审批服务方式,拟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组建企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简政放权,努力在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动态管理、降低企业成本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确保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在法治轨道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政务服务体制。实现“一口受理、一窗出件”,打造企业办事“一条龙”服务模式,降低企业行政审批服务成本,全面提高政务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组建方式

1、窗口整合。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设立企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企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按照“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方式为办事群众及企业提供各种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

2、事项整合。对窗口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分类梳理,涉及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全部纳入企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即办件及办件量较大的承诺件仍由窗口直接受理,办件量较少的承诺件统一纳入企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登记受理;梳理办事流程,制定《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涉及固定资产项目审批申报表》及《赣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涉及社会服务事项审批申报表》。

3、人员配备。企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首席代表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科级干部担任,工作人员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解决,企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与其它窗口一并接受中心管委会监督管理。

4、运行原则。推行“一口受理、一窗出件、一条龙服务”服务的基本原则:满足群众及企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需要原则;统筹兼顾原则;务实创新原则;协调高效原则。

三、受理范围及职责

1、负责为市级重点项目提供审批“绿色通道”服务

2、负责为市级工业项目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3、负责各类并联审批服务事项的牵头协调工作;

4、为特殊困难群众办理行政审批服务提供帮办、代办服务;

5、对时间要求紧的项目提供全程代办、帮办服务,帮助企业提高办事效率

6、负责涉及政府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的组织协调;

7、负责纳入企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的其它承诺件的统一受理、转办及出件;

8、牵头协调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赣州高新区等四个企业综合服务受理中心的组建运行,以及为其他县(市、区)的企业提供市级政务服务;

9免费为企业提供业务咨询、政策指引、审批代办等服务,为企业协调疑难问题、对审批进行全过程跟踪,实行审批到招投标的一条龙服务

10、其他可纳入综合服务窗口办理的事项及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20169月底前组建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统一规范化建设要求,进行窗口设置、人员配备以及窗口工作人员招聘和学习培训等准备工作。

2、试行阶段。从10月上旬起在中心试运行“一窗式”服务,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3、运行阶段。组织人员对前阶段试行“一窗式”服务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完善各项管理规定和操作办法,从20171月进入正式运行阶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及其进驻窗口要积极支持配合企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工作,选定可纳入企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的服务事项,加强对企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事后监督。

2、优化运行方式,提升办事效率。实行“一窗式”服务后,企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要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对原来规定的一些工作职能、操作办法,特别是部门之间、岗位之间工作衔接办法等进行优化完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转,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3、强化人员管理,落实制度考核。要加强对企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使之适应综合服务工作需要,企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纳入中心“效能之窗”考核。

4、落实经费保障,确保运转顺畅。设立企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所需费用,由市级财政予以保障。每年企业综合服务受理窗口运行经费列入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2016 815

 

 

 

 

 

 

 

 

 

赣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秘书科     2016815日印发

共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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