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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我市人防工程专家库及推荐人防工程领域技术专家的通知

来源: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5-03-12 14:55:00访问量:

       

各有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人防工程审批、建设和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人防工程专家在人防工程审批、建设和管理中的决策咨询、技术辅助作用,提高各类评审、评价、咨询及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共同推动全市人民防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赣人防发2023〕3号)文件有关要求,决定公开征集一批在人防工程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家,组建我市人防工程领域技术专家库,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专家对象主要从赣州市属及市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与管理人员中推荐。

二、专家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平公正,热爱人防工作,愿意积极提供人防工程相关技术服务和专业指导。

2.熟悉人防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了解人防工程技术发展动向,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在政府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社会组织以及人防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等从事人防工程技术相关工作累计5年以上。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的可放宽至65周岁。

5.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非外籍或港澳台籍。

三、专家库的管理

专家库成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赣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和赣州市行政审批局查实,应终止专家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涉嫌违法违纪的,应移送有关线索至相关部门

1.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2.存在不符合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要求所列情形的

3.无正当理由,接受邀请未参加或临时退出委托工作的;

4.履行专家工作职责时徇私舞弊的

5.本人主动申请退出专家库的;

6.其他应当予以终止专家资格的情形。

专家成员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职称证书基本信息发生变化本人应及时办理信息更新,信息更新程序参照入库手续

四、专家的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1.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2.在工作中可独立发表意见,并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单位、组织和他人的干预;

3.获得人防工程建设有关标准、技术资料,参加相关业务培训;

4.应邀参加人防技术交流评审咨询及技术服务等活动;

5.按照规定获取技术服务的劳务报酬;

6.抵制和检举人防工程技术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专家应承担以下义务:

1.按照客观、公正、审慎、择优的原则,以科学、公正的态度参加技术服务工作,发表意见或建议,并承担个人责任;

2.应邀并准时参加人防技术服务活动。因突发情况不能出席或不能按时参加活动的,应及时通知活动组织单位,严禁私下委托他人代替;

3.对人防技术服务活动过程保密,不得泄露有关技术服务活动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4.严格遵守技术服务活动工作纪律,不得私下接触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不得收受利害关系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宴请、旅游、财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好处;

5.及时向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反映或者举报技术服务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6.配合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处理质疑、投诉、申诉、复议和诉讼等事项;

7.接受人防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对专家服务效果的评价、考核;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征集方式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方式

拟申请入库人员应先填写入库申请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提出推荐意见(暂未落实用人单位的无需单位审核,需在备注栏注明)。申请人应签署专家入库承诺书(附件2),并对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国防动员办和市行政审批局将组织人员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满足入库条件且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人选,按程序报批后纳入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布。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入库申请表纸质版及扫描件;

2.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扫描件;

3.从事相关工作研究、工作经历或荣誉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及扫描件;

4.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及扫描件;

5.退休证明复印件及扫描件(仅退休人员提供);

上述材料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经所在单位统一汇总上述材料后并加盖公章。

(三)有关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入库申请表,如实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对于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2.各相关单位应择优申报,认真核实申请人的专家申请表、职称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和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入库条件,确保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四)提交方式及时间

请各申报对象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报送至赣州市行政审批局221(纸质版材料可采取邮寄等方式报送,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1.市国防动员办公室联系人:朱文娟

联系电话:0797-8220513

2.市行政审批局联系人:刘华山  

联系电话:0797-8161352

3.通讯地址:赣州市行政审批局二楼221(长征大道9

邮政编码:341000

电子邮箱:gzsxzspjtzk@163.com

    附件:1.赣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专家入库申请表

         2.赣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技术专家入库承诺书

赣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赣州市行政审批局

202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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